2.3 “数字”被广泛认识和使用
20世纪 80年代和 90年代,互联网得到了广泛普及,催生了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进而推动了互联网产业化的发展。加之各国积极实施信息高速公路计划,极大地推进了信息化进程和相关技术的进步。在美国国家和全球信息基础设施(NII和 GII)发展的基础和背景下1,1998年时任美国副总统的艾伯特·戈尔(Albert Gore)在美国加州科学中心发表题为《数字地球——认识二十一世纪我们所居住的星球》
(TheDigitalEarth:UnderstandingOurPlanetinthe21stCentury)的报告中提出“数字地球”的概念,认为其将是一种关于地球的可以嵌入海量地理数据的、多分辨率和三维的表示,并涉及包括计算机科学、海量存储、宽带网络、云数据等在内的系列关键技术,引起了全球各界的高度关注和支持。
1995 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和媒体实验室创始人尼古拉斯·尼葛洛庞帝
(NicholasNegroponte)撰写的《数字化生存》(BeingDigital)[27]出版,被认为以“比特”为存在物的数字化时代已经到来[28]。
在这样的技术和时代背景下,以“比特”方式进入人类社会的“数字”被广泛接受和使用,一个新的视角被开启,很多新的概念应运而生。“数字经济”概念被提出并迅速流行,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已成为各国共识。在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数字资产被日益关注。2013英特尔开发者论坛上给出了 30个新型数字资产,2015年《福布斯》等媒体将比特币归为数字资产,2018年 5月泰国颁布了《数字资产法》。
2.3.1 数字资产术语发展
1996年,海伦·迈耶(HelenMeyer)在《维护数字资产技巧》(Tipsfor11993年 9月,美国政府发表《国家信息基础设施:行动计划》(TheNationalInformationInfrastructure:AgendaforAction),建设“信息高速公路”,实现大量信息共享。1994年3月,时任美国副总统艾伯特·戈尔在国际电信联盟(ITU)主持召开的首届世界电信发展会议上,提出并号召各国积极参与建设全球信息基础设施(GII)的宏伟构想,并得到各国广泛响应。
SafeguardingYourDigitalAssets)一文中提到了“数字资产”这个术语[5]。2004年,伊丽莎白·雅克尔(Elizabeth Yakel)指出,档案馆、图书馆和博物馆等已不再把数字图像等视为对象,而更多地将其视为数字资产来对待[29]。
2006年,阿尔伯特·范·尼凯克(AlbertVanNiekerk)给出数字资产定义:被格式化为二进制源代码并拥有使用权的文本或媒介等任何事物项[6]。2007年,迈克尔·穆恩(MichaelMoon)指出“可重用性”使数据文件成为资产变成可能[30]。2011年,劳拉·麦金农(LauraMcKinnon)认为在日益数字化的世界,数字资产将被作为一种新的遗产类别加以考虑和继承,在做遗产规划时需要充分了解数字资产的相关性质及变化规律[31]。2013年,阿尔普·托伊加尔(AlpToygar)等认为:从本质上说, 数字资产拥有二进制形式数据所有权,产生并被存储在计算机、智能手机、数字媒体或云端等设备中[32]。2013年,软银集团(Softbank)的孙正义在其公司的 SoftBankWorld2013活动上以“向世界挑战”(世界へ挑む)为主题的演讲中指出要么数字化,要么灭亡,他认为云将会成为人类最大的资产。2017年,罗德·亨德尔斯(RodGenders)和亚当·斯蒂娜(Adam Steena)认为数字资产包括任何可以以数字形式在线访问和持有的资产[33]。
2018年 5月,泰国颁布了《数字资产法》(RoyalDecreeontheDigitalAssetBusinessesB.E. 2561),包括《2018年数字资产企业法》和旨在监管相关税务的
《2018 年税收法修订案》两部分,法令将数字资产类型分为加密货币和数字代币(其他相似用途的电子数据单位也将被证券交易委员会授权指定为加密货币或数字令牌)2。俄罗斯等国也将“数字资产”立法工作提上日程。
2.3.2 相关术语发展概要
1981年,IEEE通信学会(IEEECommunicationsSociety)在《记录》(Record)中就提到“数字资源”一词[34]。2006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高等教育研究中心(CenterforStudiesinHigherEducation,UCBerkeley)的黛安·哈雷(DianeHarley)等认为数字资源包括使用富媒体和跨文本、图像、声音、地图、视频和许多其他格式的对象[35]。
2000年,唐·泰普斯科特(DonTapscott)、戴维·蒂科尔(DavidTicoll)和亚历克斯·洛伊(AlexLowy)在出版的《数字资本:利用商业网络的力量》(DigitalCapital: HarnessingthePowerofBusinessWebs)著作中提到“数字资本”一词,认为数字资本是指由新的合作关系“商业网络(b-Webs)”创造的财富。商业网络是指由生产商、服务提供商、供应商、基础设施公司和通过数字渠道连接的客户等组成的合作网络;当智力资本进入数字网络时,整个行业发生改变,以全新的方式创造财富——数字资本[36]。
20世纪 90年代,在日本经济衰退的背景下,一位日本的经济学家提出“数字经济”一词。1995年,唐·泰普斯科特(DonTapscott)在《数字经济:网络智能时代的希望与危险》(The Digital Economy: Promise and Peril in the Age of Net-workingIntelligence)中也提到“数字经济”[37]。1998—2000年,美国商务部先后出版了《浮现中的数字经济Ⅰ》(TheEmergingDigitalEconomyⅠ)、《浮现中的数字经济Ⅱ》(TheEmergingDigitalEconomyⅡ)和《数字经济 2000》(DigitalEconomy2000)的研究报告[38]。在《浮现中的数字经济Ⅰ》中第一次明确指出,数字革命已成为世纪之交各国战略讨论的核心与焦点,将成为驱动新时代发展的强力引擎[39]。2016年,在中国杭州举办的 G20峰会上通过的《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给出定义:数字经济是指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2020年,《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年)》中认为“数字经济是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为核心驱动力量,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通过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不断提高经济社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速重构经济发展与治理模式的新型经济形态[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