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章https://blog.csdn.net/libaineu2004/article/details/81333544中,我发现:
//拷贝构造函数 String::String(const String &other) { //输入参数为const型 int length=strlen(other.m_data);
为什么 other 可以访问私有变量?
因为:访问控制权限是以类为单位的,而不是对象。正是这个原因,成员函数可以访问该类对象的私有成员变量,但是不可以访问其它类的对象的私有成员。
C++的限定符是限定类的,不是限定对象的,只要是类型相同就能相互访问。两个是同类型的,因此可以直接访问,但是需要指定一下是哪个对象。所 谓访问权限(如public,private),是对“类”来说的,不是对“对象”来说的,private访问权限是其它类不能访问,而非这个类的不同对 象不能访问。 其实这也非常合理,类是自己设计的,当然自己也就知道类的内部结构,所以没有必要对自己也进行类的“封装”。 对于成员函数中允许访问对象的数据成员,一方面保证了安全性与封装性,另一方面提供方便的操作。第一句话的解释,就是承认只有成员函数可以访问私有成员, 这里不涉及友元及派生。这样一来,安全性仍然得到了保证,也完成了封装工作。对于第二句话,试想,如果都得靠接口来实现数据传送,那么操作是否极为不便? 既然处于成员函数中,已经保证了足够的安全和封装性,那么这里如果还得借助接口,就有些不合情合理了。作为对数据成员的灵活处理,设计者允许在成员函数中 访问对象的私有成员,为使用者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这同时也反映了语言的灵活性和原则性。
说白了,在自己类的成员函数,是可以访问私有变量的。类中可以通过类对象访问私有数据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