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 数据治理的发展:数据自治
数据已经成为国家的基础性战略资源,当前数据治理日趋离不开对数据资源的合理管理和运用,有效的数据共享是推进信息建设、提升信息时代数据治理能力的关键。在现有国际体系中,规制关键数据资源的最主要的行为体还是国家。从主权国家的视角看,有效地管理数据资源已经成为国家主权在大数据时代最重要和关键的延伸。就具体实践模式而言,从全球看,开放政府掌握的数据资源在有效管制的基础上推动数据整合运用,鼓励安全有效监管下的数据跨境流动和商业应用,已经成为各方共同聚焦、努力探索的重要问题。
我国在推进网络强国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努力探索共享数据资源的创新模式。数据自治正成为各方共同采取的路径,不仅能够服务于中国,而且能够为当今世界解决类似难题做出重要贡献。换言之,在以大数据广泛落地和深度应用为主要特征的信息技术革命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未来数据自治将成为实现国家数据主权的一种有效方式。数据自治能够明确关键数据资源的权属,依靠相对较低的成本以及对信息技术革命的适应性,较好地胜任推进信息建设的重任,在确保核心利益诉求的情况下实现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
面对数据开放共享的战略需求,急需开发面向数据开放的数据资源管理技术。在数据自治开放这一新型的数据资源开放模式中,数据由数据拥有者在法律框架下自行确权和管理、自行制定开放规则(即数据自治),然后将数据开放给使用者,使用者没有数据治理权。数据资源稀缺性不丧失的开放才是可持续的开放。
数据自治开放模式有望成为数据开放的基本模式,是政府数据开放共享、企业及个人数据交易、国家数据主权实现的一种可行方法。展望未来,数据技术和应用将持续高速发展。追赶并弥补相关治理机制中的不足,建设完善实施有效的数据治理机制,对数据自治这样的创新概念进行不断测试与调整,是政府、公司以及社会三方共同的责任。对于我国来说,这也是建设网络强国进程中必须完成的战略任务和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