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 政府数据治理
政府数据治理主要关注政府内部数据的开放共享、互联互通和协同整合[16],通过对政务数据的治理,提高政府数据的应用水平,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
为了推进数据治理进程,营造良好的数据治理环境,我国政府结合大数据的发展方向,构建了一个多层次的数据治理体系,从宏观、中观和微观 3个层面开展数
据治理工作,如图 2-3所示。
图 2-3政府数据治理体系
宏观层面上,注重强化顶层设计。国家注重数据治理体系的整体性,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设计,积极引导、规范各行业、领域的数据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数据管理体制机制,确立数据的资产地位,促进大数据与行业发展的深度融合,明确数据作为新劳动要素的重要作用,形成了初步的大数据治理模式和生态体系[17]。
为了推进政府数据治理,提升政务数据应用水平,我国不断出台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见表2-5。
表 2-5政府数据治理相关文件
时间 |
名称 |
主要内容 |
2015年 7 月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15〕51 号) |
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治理能力 |
2015年 8 月 |
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发 〔2015〕50 号文件) |
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动资源整合 |
2016年 9 月 |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 号) |
全面公开服务信息,规范网上服务平台建设, 建立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制度标准规范 |
2017年 5 月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 〔2017〕39 号) |
推进全国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 |
2018年 3 月 |
政府工作报告 |
注重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提升食药监管效能, 加快实现全程留痕、信息可追溯 |
2019年 12 月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 号) |
规范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推动政务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
大数据治理需要制度作为坚定保障。2015年是大数据政策顶层设计年,2016年是大数据政策部署细化部署年,2017年是大数据政策落地年[17]。“十三五”规划中提出要建立统一开放的大数据体系,形成普惠便捷的信息惠民体系。各地政府依照“十三五”的布局规划集中开展了“互联网+政务服务”行动和数据资源共享开放行动,同时也依据信息化工作需求,制定了相关的标准、制度、管理办法等对信息化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为提升政务数据治理应用水平,各地政府制定并发布了与政务数据治理相关的政策规范,“十二五”至“十三五”期间,全国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相关省级层面政务数据治理政策文件 125份,为政府数据治理提供了制度基础。
以上海市为例,上海市作为国内数据治理的先行者,积极响应号召,从 2018年起,陆续发布了《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上海市加快推进数据治理促进公共数据应用实施方案》《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分级分类指南(试行)》等文件,推进上海市政府数据治理的发展进程,促进全市公共数据应用及一网通办项目的建设。
除了数据战略的制定,各地政府还设置了专业的治理机构,负责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引导和推动大数据研究和应用。2014年2月,广东省率先成立了大数据管理局,成为大数据管理的“先行者”,随后,中西部地区的城市相继加入,浙江省、贵州省先后成立了省级大数据管理机构,广州市、成都市、沈阳市、兰州市等地也紧随其后。截止到 2018年 12月,我国已经设立了 12个省级大数据管理机构,21个市级大数据管理机构,各级大数据管理机构对大数据在地方上、产业内的数据治理规划、实施和监督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
目前我国政府数据治理工作也取得了不错的成效,截止到2019年 10月,我国已有102个政务数据开放平台上线,清理“僵尸”系统 400余个,整合小散系统 2000余个,为新型智慧城市的建设夯实了数据基础。一方面,实现了“百姓少跑路,数据多跑路”的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目标;另一方面,政务数据的互联互通有利于政府服务的科学决策、精准服务[18]。但是我国政府数据治理还处于初级阶段,政务数据涉及范围广、数据量大、颗粒度细,目前还存在不少问题,具体如下。
• 数据治理体系缺失。目前我国仍处于数据治理制度和立法建设的初级阶段,缺少完善的体制和法律来保障数据治理的有效进行;政府部门数据开放共享囿于流程、观念、管理体制,仍存在“不愿开放、不敢开放、不会开放”的问题;政府部门缺乏完善的数据安全保障机制,政务数据安全仍存在较大风险[19]。
• 数据治理核心技术薄弱。由于我国数据治理开展时间较晚,基础理论与信息技术相比美国等数据强国存在较大差距,大数据治理的相关工具也较多依赖国外开源软件,长此以往,我国政府数据治理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将会受到制约[19]。
• 数据治理融合应用缓慢。我国数据治理与政府业务的融合不够深入、信息化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基层数据采集复杂烦琐、数据互联平台的缺失等,都会影响政府数据治理的成效,政府数据治理的理论与实践结合还有待深化[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