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计算机基础和操作系统基础及几大协议

简介:

计算机基础和操作系统基础


计算机为什么叫电子计算机(因为他永远是二进制来运行)


计算机(computer)俗称电脑,是现代一种用于高速计算的电子计算机器,可以进行数值计算,又可以进行逻辑计算,还具有存储记忆功能。是能够按照程序运行,自动、高速处理海量数据的现代化智能电子设备。由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所组成,没有安装任何软件的计算机称为裸机。可分为超级计算机、工业控制计算机、网络计算机、个人计算机、嵌入式计算机五类,较先进的计算机有生物计算机、光子计算机、量子计算机等。

计算机发明者约翰·冯·诺依曼。计算机是20世纪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发明之一,对人类的生产活动和社会活动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并以强大的生命力飞速发展。它的应用领域从最初的军事科研应用扩展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已形成了规模巨大的计算机产业,带动了全球范围的技术进步,由此引发了深刻的社会变革,计算机已遍及一般学校、企事业单位,进入寻常百姓家,成为信息社会中必不可少的工具。

计算机的应用在中国越来越普遍,改革开放以后,中国计算机用户的数量不断攀升,应用水平不断提高,特别是互联网、通信、多媒体等领域的应用取得了不错的成绩。1996年至2009 年,计算机用户数量从原来的630万增长至6710 万台,联网计算机台数由原来的2.9万台上升至5940万台。互联网用户已经达到3.16 亿,无线互联网有6.7 亿移动用户,其中手机上网用户达1.17 亿,为全球第一位。



冯诺依曼体系

   1.五大部件:运算器、控制器、储存器(RAM随机访问存储器)、输入设备、输出设备

RAM随机访问存储器(cell=8bits=1byte)

   2.必须使用二进制进行数据的储存和处理


冯诺依曼体系机构

说到计算机的发展,就不能不提到美国科学家冯诺依曼。从20世纪初,物理学和电子学科学家们就在争论制造可以进行数值计算的机器应该采用什么样的结构。人们被十进制这个人类习惯的计数方法所困扰。所以,那时以研制模拟计算机的呼声更为响亮和有力。20世纪30年代中期,美国科学家冯诺依曼大胆的提出,抛弃十进制,采用二进制作为数字计算机的数制基础。同时,他还说预先编制计算程序,然后由计算机来按照人们事前制定的计算顺序来执行数值计算工作。

冯诺依曼理论的要点是:数字计算机的数制采用二进制;计算机应该按照程序顺序执行。

人们把冯诺依曼的这个理论称为冯诺依曼体系结构。从ENIAC(ENIAC并不是冯诺依曼体系)到当前最先进的计算机都采用的是冯诺依曼体系结构。所以冯诺依曼是当之无愧的数字计算机之父。

根据冯诺依曼体系结构构成的计算机,必须具有如下功能:

把需要的程序和数据送至计算机中。

必须具有长期记忆程序、数据、中间结果及最终运算结果的能力。

能够完成各种算术、逻辑运算和数据传送等数据加工处理的能力。

能够根据需要控制程序走向,并能根据指令控制机器的各部件协调操作。

能够按照要求将处理结果输出给用户。

为了完成上述的功能,计算机必须具备五大基本组成部件,包括:

输入数据和程序的输入设备

记忆程序和数据的存储器

完成数据加工处理的运算器

控制程序执行的控制器

输出处理结果的输出设备

发展历史


计算工具的演化经历了由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不同阶段,例如从“结绳记事”中的绳结到算筹、算盘计算尺、机械计算机等。它们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发挥了各自的历史作用,同时也启发了现代电子计算机的研制思想。

1889年,美国科学家赫尔曼·何乐礼研制出以电力为基础的电动制表机,用以储存计算资料。

1930年,美国科学家范内瓦·布什造出世界上首台模拟电子计算机。

1946年2月14日,由美国军方定制的世界上第一台电子计算机“电子数字积分计算机”(ENIAC Electronic Numerical And Calculator)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问世了。ENIAC(中文名:埃尼阿克)是美国奥伯丁武器试验场为了满足计算弹道需要而研制成的,这台计算器使用了17840支电子管,大小为80英尺×8英尺,重达28t(吨),功耗为170kW,其运算速度为每秒5000次的加法运算,造价约为487000美元。ENIAC的问世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表明电子计算机时代的到来。在以后60多年里,计算机技术以惊人的速度发展,没有任何一门技术的性能价格比能在30年内增长6个数量级。

第1代:电子管数字机(1946—1958年)

硬件方面,逻辑元件采用的是真空电子管,主存储器采用汞延迟线、阴极射线示波管静电存储器、磁鼓、磁芯;外存储器采用的是磁带。软件方面采用的是机器语言、汇编语言。应用领域以军事和科学计算为主。

特点是体积大、功耗高、可靠性差。速度慢(一般为每秒数千次至数万次)、价格昂贵,但为以后的计算机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2代:晶体管数字机(1958—1964年)

硬件方的操作系统、高级语言及其编译程序。应用领域以科学计算和事务处理为主,并开始进入工业控制领域。特点是体积缩小、能耗降低、可靠性提高、运算速度提高(一般为每秒数10万次,可高达300万次)、性能比第1代计算机有很大的提高。

第3代:集成电路数字机(1964—1970年)

硬件方面,逻辑元件采用中、小规模集成电路(MSI、SSI),主存储器仍采用磁芯。软件方面出现了分时操作系统以及结构化、规模化程序设计方法。特点是速度更快(一般为每秒数百万次至数千万次),而且可靠性有了显著提高,价格进一步下降,产品走向了通用化、系列化和标准化等。应用领域开始进入文字处理和图形图像处理领域。

第4代:大规模集成电路机(1970年至今)

硬件方面,逻辑元件采用大规模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LSI和VLSI)。软件方面出现了数据库管理系统、网络管理系统和面向对象语言等。特点是1971年世界上第一台微处理器在美国硅谷诞生,开创了微型计算机的新时代。应用领域从科学计算、事务管理、过程控制逐步走向家庭。

由于集成技术的发展,半导体芯片的集成度更高,每块芯片可容纳数万乃至数百万个晶体管,并且可以把运算器和控制器都集中在一个芯片上、从而出现了微处理器,并且可以用微处理器和大规模、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组装成微型计算机,就是我们常说的微电脑或PC机。微型计算机体积小,价格便宜,使用方便,但它的功能和运算速度已经达到甚至超过了过去的大型计算机。另一方面,利用大规模、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的各种逻辑芯片,已经制成了体积并不很大,但运算速度可达一亿甚至几十亿次的巨型计算机。我国继1983年研制成功每秒运算一亿次的银河Ⅰ这型巨型机以后,又于1993年研制成功每秒运算十亿次的银河Ⅱ型通用并行巨型计算机。这一时期还产生了新一代的程序设计语言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和网络软件等。

随着物理元、器件的变化,不仅计算机主机经历了更新换代,它的外部设备也在不断地变革。比如外存储器,由最初的阴极射线显示管发展到磁芯、磁鼓,以后又发展为通用的磁盘,现又出现了体积更小、容量更大、速度更快的只读光盘(CD—ROM)。






硬件:控制基础

硬件-操作系统(kernel内核 起到承上启下的左右也叫做操作接口 硬件虚拟抽象层)-操作接口(有的应用需要接口(shell-壳)  有的不需要)


POSIX:软件开发接口国际标准(portable operating system 可移植操作系统)

API: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应用程序编程接口

ABI:Application Binary Interface应用程序二进制接口

Library(调用接口)

system call(系统调用)



硬件(英文名Hardware)是计算机硬件的简称(中国大陆及香港用语,台湾作硬体),是指计算机系统中由电子,机械和光电元件等组成的各种物理装置的总称。这些物理装置按系统结构的要求构成一个有机整体为计算机软件运行提供物质基础。

简言之,硬件的功能是输入并存储程序和数据,以及执行程序把数据加工成可以利用的形式。从外观上来看,微机由主机箱和外部设备组成。主机箱内主要包括CPU、内存、主板、硬盘驱动器、光盘驱动器、各种扩展卡、连接线、电源等;外部设备包括鼠标、键盘等。


    基本部件

运算器,控制器,存储器联系

计算机由运算器、控制器、存储器、输入设备和输出设备等五个逻辑部件组成


运算器

运算器由算术逻辑单元(ALU)、累加器、状态寄存器、通用寄存器组等组成。

算术逻辑运算单元(ALU)的基本功能为加、减、乘、除四则运算,与、或、非、异或等逻辑操作,以及移位、求补等操作。

控制器

控制器(Control Unit),是整个计算机系统的控制中心,它指挥计算机各部分协调地工作,保证计算机按照预先规定的目标和步骤有条不紊地进行操作及处理。

控制器从存储器中逐条取出指令,分析每条指令规定的是什么操作以及所需数据的存放位置等,然后根据分析的结果向计算机其它部件发出控制信号,统一指挥整个计算机完成指令所规定的操作。计

中央处理器

中央处理器(CentralProcessingUnit,CPU),由运算器和控制器组成,是任何计算机系统中必备的核心部件。CPU由运算器和控制器组成,分别由运算电路和控制电路实现。

存储器

存储器(Memory)是计算机系统中的记忆设备,用来存放程序和数据。

计算机中全部信息,包括输入的原始数据、计算机程序、中间运行结果和最终运行结果都保存在存储器中。它根据控制器指定的位置存入和取出信息。有了存储器,计算机才有记忆功能,才能保证正常工作。

输入设备

向计算机输入数据和信息的设备。是计算机与用户或其他设备通信的桥梁。输入设备是用户和计算机系统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主要装置之一。

输出设备

输出设备(Output Device)是计算机的终端设备,用于接收计算机数据的输出显示、打印、声音、控制外围设备操作等。也是把各种计算结果数据或信息以数字、字符、图像、声音等形式表示出来。



软件:控制硬件思维的能力  控制逻辑



计算机语言:

机器语言:二进制

微码语言:汇编语言 ADD MOV 把微码语言转换成二进制叫做汇编(针对性很强的语言),汇编器(每款硬件的硬件依赖很强,需要单独汇编器)越高层针对性越强,越底层越朴实,可发展性越强

高级语言:

系统级:C、Java

应用级:PHP、Python、Perl、ruby、lua

机器语言-汇编语言-高级语言(底层高级语言:C、Java系统级语言)(顶层高级语言:PHP、Python、Perl应用级开发语言)




软件

软件(中国大陆及香港用语,台湾称作软体,英文:Software)是一系列按照特定顺序组织的计算机数据和指令的集合。一般来讲软件被划分为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和介于这两者之间的中间件。软件并不只是包括可以在计算机(这里的计算机是指广义的计算机)上运行的电脑程序,与这些电脑程序相关的文档一般也被认为是软件的一部分。简单的说软件就是程序加文档的集合体。另也泛指社会结构中的管理系统、思想意识形态、思想政治觉悟、法律法规等等。

定义

软件,拼音为Ruǎnjiàn,国标中对软件的定义为:与计算机系统操作有关的计算机程序、规程、规则,以及可能有的文件、文档及数据。

其它定义:

1.运行时,能够提供所要求功能和性能的指令或计算机程序集合。

2.程序能够满意地处理信息的数据结构。

3.描述程序功能需求以及程序如何操作和使用所要求的文档。

以开发语言作为描述语言,可以认为:软件=程序+数据+文档

特点

1、无形的,没有物理形态,只能通过运行状况来了解功能、特性、和质量

2、软件渗透了大量的脑力劳动,人的逻辑思维、智能活动和技术水平是软件产品的关键

3、软件不会像硬件一样老化磨损,但存在缺陷维护和技术更新

4、软件的开发和运行必须依赖于特定的计算机系统环境,对于硬件有依赖性,为了减少依赖,开发中提出了软件的可移植性

5、软件具有可复用性,软件开发出来很容易被复制,从而形成多个副本


分类

应用类别

按应用范围划分,一般来讲软件被划分为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和介于这两者之间的中间件。

系统软件

系统软件为计算机使用提供最基本的功能,可分为操作系统和系统软件,其中操作系统是最基本的软件。

系统软件是负责管理计算机系统中各种独立的硬件,使得它们可以协调工作。系统软件使得计算机使用者和其他软件将计算机当作一个整体而不需要顾及到底层每个硬件是如何工作的。

1.操作系统是一管理计算机硬件与软件资源的程序,同时也是计算机系统的内核与基石。操作系统身负诸如管理与配置内存、决定系统资源供需的优先次序、控制输入与输出设备、操作网络与管理文件系统等基本事务。操作系统也提供一个让使用者与系统交互的操作接口。

2.支撑软件是支撑各种软件的开发与维护的软件,又称为软件开发环境(SDE)。它主要包括环境数据库、各种接口软件和工具组。著名的软件开发环境有IBM公司的Web Sphere,微软公司的等。

包括一系列基本的工具(比如编译器、数据库管理、存储器格式化、文件系统管理、用户身份验证、驱动管理、网络连接等方面的工具)。

应用软件

系统软件并不针对某一特定应用领域,而应用软件则相反,不同的应用软件根据用户和所服务的领域提供不同的功能。

应用软件是为了某种特定的用途而被开发的软件。它可以是一个特定的程序,比如一个图像浏览器。也可以是一组功能联系紧密,可以互相协作的程序的集合,比如微软的Office软件。也可以是一个由众多独立程序组成的庞大的软件系统,比如数据库管理系统。

如今智能手机得到了极大的普及,运行在手机上的应用软件简称手机软件。所谓手机软件就是可以安装在手机上的软件,完善原始系统的不足与个性化。随着科技的发展,手机的功能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强大。不是像过去的那么简单死板,发展到了可以和掌上电脑相媲美。手机软件与电脑一样,下载手机软件时还要考虑你购买这一款手机所安装的系统来决定要下相对应的软件。手机主流系统有以下:Windows Phone、Symbian、iOS、Android。

授权类别

不同的软件一般都有对应的软件授权,软件的用户必须在同意所使用软件的许可证的情况下才能够合法的使用软件。从另一方面来讲,特定软件的许可条款也不能够与法律相违背。

依据许可方式的不同,大致可将软件区分为几类:

专属软件:此类授权通常不允许用户随意的复制、研究、修改或散布该软件。违反此类授权通常会有严重的法律责任。传统的商业软件公司会采用此类授权,例如微软的Windows和办公软件。专属软件的源码通常被公司视为私有财产而予以严密的保护。

自由软件:此类授权正好与专属软件相反,赋予用户复制、研究、修改和散布该软件的权利,并提供源码供用户自由使用,仅给予些许的其它限制。以Linux、Firefox 和OpenOffice 可做为此类软件的代表。

共享软件:通常可免费的取得并使用其试用版,但在功能或使用期间上受到限制。开发者会鼓励用户付费以取得功能完整的商业版本。根据共享软件作者的授权,用户可以从各种渠道免费得到它的拷贝,也可以自由传播它。

免费软件:可免费取得和转载,但并不提供源码,也无法修改。

公共软件:原作者已放弃权利,著作权过期,或作者已经不可考究的软件。使用上无任何限制。






几大协议

GPL

GPL,是General Public License的缩写,是一份GNU通用公共授权非正式的中文翻译。它并非由自由软件基金会所发表,亦非使用GNU通用公共授权的软件的法定发布条款─直有GNU通用公共授权英文原文的版本始具有此等效力。

    许可证

GPL(GNU通用公共许可证)

大多数软件许可证决意剥夺你共享和修改软件的自由。相比之下,GNU通用公共许可证试图保证你共享和修改自由软件的自由。——保证自由软件对所有用户是自由的。GPL适用于大多数自由软件基金会的软件,以及由使用这些软件而承担义务的作者所开发的软件。(自由软件基金会的其他一些软件受GNU库通用许可证的保护)。你也可以将它用到你的程序中。当我们谈到自由软件(free software)时,我们指的是自由而不是价格。

为了保护你的权利,我们需要作出规定:禁止任何人不承认你的权利,或者要求你放弃这些权利。如果你修改了自由软件或者发布了软件的副本,这些规定就转化为你的责任。

例如,如果你发布这样一个程序的副本,不管是收费的还是免费的,你必须将你具有的一切权利给予你的接受者;你必须保证他们能收到或得到源程序;并且将这些条款给他们看,使他们知道他们有这样的权利。

我们采取两项措施来保护你的权利。

(1)给软件以版权保护。

(2)给你提供许可证。它给你复制,发布和修改这些软件的法律许可。

同样,为了保护每个作者和我们自己,我们需要清楚地让每个人明白,自由软件没有担保(no warranty)。如果由于其他某个人修改了软件,并继续加以传播。我们需要它的接受者明白:他们所得到的并不是原来的自由软件。由其他人引入的任何问题,不应损害原作者的声誉。

最后,任何自由软件不断受到软件专利的威胁。我们希望避免这样的风险,自由软件的再发布者以个人名义获得专利许可证。事实上,将软件变为私有。为防止这一点,我们必须明确:任何专利必须以允许每个人自由使用为前提,否则就不准许有专利。

下面是有关复制,发布和修改的确切的条款和条件。

    条款

有关复制,发布和修改的条款和条件

0

此许可证适用于任何包含版权所有者声明的程序和其他作品,版权所有者在声明中明确说明程序和作品可以在GPL条款的约束下发布。下面提到的“程序”指的是任何这样的程序或作品。而“基于程序的作品”指的是程序或者任何受版权法约束的衍生作品。也就是说包含程序或程序的一部分的作品。可以是原封不动的,或经过修改的和/或翻译成其他语言的(程序)。在下文中,翻译包含在修改的条款中。每个许可证接受人(licensee)用你来称呼。许可证条款不适用于复制,发布和修改以外的活动。这些活动超出这些条款的范围。运行程序的活动不受条款的限止。仅当程序的输出构成基于程序作品的内容时,这一条款才适用(如果只运行程序就无关)。是否普遍适用取决于程序具体用来做什么。

1

只要你在每一副本上明显和恰当地出版版权声明和不承担担保声明,保持此许可证的声明和没有担保的声明完整无损,并和程序一起给每个其他的程序接受者一份许可证的副本,你就可以用任何媒体复制和发布你收到的原始的程序的源代码。你可以为转让副本的实际行动收取一定费用。你也有权选择提供担保以换取一定的费用。

2

你可以修改程序的一个或几个副本或程序的任何部分,以此形成基于程序的作品。只要你同时满足下面的所有条件,你就可以按前面第一款的要求复制和发布这一经过修改的程序或作品。

a) 你必须在修改的文件中附有明确的说明:你修改了这一文件及具体的修改日期。

b) 你必须使你发布或出版的作品(它包含程序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包含由程序的全部或部分衍生的作品)允许第三方作为整体按许可证条款免费使用。

c) 如果修改的程序在运行时以交互方式读取命令,你必须使它在开始进入常规的交互使用方式时打印或显示声明:包括适当的版权声明和没有担保的声明(或者你提供担保的声明);用户可以按此许可证条款重新发布程序的说明;并告诉用户如何看到这一许可证的副本。(例外的情况:如果原始程序以交互方式工作,它并不打印这样的声明,你的基于程序的作品也就不用打印声明)。

这些要求适用于修改了的作品的整体。如果能够确定作品的一部分并非程序的衍生产品,可以合理地认为这部分是独立的,是不同的作品。当你将它作为独立作品发布时,它不受此许可证和它的条款的约束。但是当你将这部分作为基于程序的作品的一部分发布时,作为整体它将受到许可证条款约束。准予其他许可证持有人的使用范围扩大到整个产品。也就是每个部分,不管它是谁写的。因此,本条款的意图不在于索取权利;或剥夺全部由你写成的作品的权利。而是履行权利来控制基于程序的集体作品或衍生作品的发布。此外,将与程序无关的作品和该程序或基于程序的作品一起放在存贮体或发布媒体的同一卷上,并不导致将其他作品置于此许可证的约束范围之内。

3

你可以以目标码或可执行形式复制或发布程序(或符合第2款的基于程序的作品),只要你遵守前面的第1,2款,并同时满足下列3条中的1条。

a)在通常用作软件交换的媒体上,和目标码一起附有机器可读的完整的源码。这些源码的发布应符合上面第1,2款的要求。或者

b)在通常用作软件交换的媒体上,和目标码一起,附有给第三方提供相应的机器可读的源码的书面报价。有效期不少于3年,费用不超过实际完成源程序发布的实际成本。源码的发布应符合上面的第1,2款的要求。或者

c)和目标码一起,附有你收到的发布源码的报价信息。(这一条款只适用于非商业性发布,而且你只收到程序的目标码或可执行代码和按b)款要求提供的报价)。作品的源码指的是对作品进行修改最优先择取的形式。对可执行的作品讲,完整的源码包括:所有模块的所有源程序,加上有关的接口的定义,加上控制可执行作品的安装和编译的script。作为特殊例外,发布的源码不必包含任何常规发布的供可执行代码在上面运行的操作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如编译程序,内核等)。除非这些组成部分和可执行作品结合在一起。如果采用提供对指定地点的访问和复制的方式发布可执行码或目标码,那么,提供对同一地点的访问和复制源码可以算作源码的发布,即使第三方不强求与目标码一起复制源码。

4

除非你明确按许可证提出的要求去做,否则你不能复制,修改,转发许可证和发布程序。任何试图用其他方式复制,修改,转发许可证和发布程序是无效的。而且将自动结束许可证赋予你的权利。然而,对那些从你那里按许可证条款得到副本和权利的人们,只要他们继续全面履行条款,许可证赋予他们的权利仍然有效。

5

你没有在许可证上签字,因而你没有必要一定接受这一许可证。然而,没有任何其他东西赋予你修改和发布程序及其衍生作品的权利。如果你不接受许可证,这些行为是法律禁止的。因此,如果你修改或发布程序(或任何基于程序的作品),你就表明你接受这一许可证以及它的所有有关复制,发布和修改程序或基

于程序的作品的条款和条件。

6

每当你重新发布程序(或任何基于程序的作品)时,接受者自动从原始许可证颁发者那里接到受这些条款和条件支配的复制,发布或修改程序的许可证。你不可以对接受者履行这里赋予他们的权利强加其他限制。你也没有强求第三方履行许可证条款的义务。

7

如果由于法院判决或违反专利的指控或任何其他原因(不限于专利问题)的结果,强加于你的条件(不管是法院判决,协议或其他)和许可证的条件有冲突。他们也不能用许可证条款为你开脱。在你不能同时满足本许可证规定的义务及其他相关的义务时,作为结果,你可以根本不发布程序。例如,如果某一专利许可证不允许所有那些直接或间接从你那里接受副本的人们在不付专利费的情况下重新发布程序,唯一能同时满足两方面要求的办法是停止发布程序。

如果本条款的任何部分在特定的环境下无效或无法实施,就使用条款的其余部分。并将条款作为整体用于其他环境。本条款的目的不在于引诱你侵犯专利或其他财产权的要求,或争论这种要求的有效性。本条款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自由软件发布系统的完整性。它是通过通用公共许可证的应用来实现的。许多人坚持应用这一系统,已经为通过这一系统发布大量自由软件作出慷慨的供献。作者/捐献者有权决定他/她是否通过任何其他系统发布软件。许可证持有人不能强制这种选择。

本节的目的在于明确说明许可证其余部分可能产生的结果。

8

如果由于专利或者由于有版权的接口问题使程序在某些国家的发布和使用受到限止,将此程序置于许可证约束下的原始版权拥有者可以增加限止发布地区的条款,将这些国家明确排除在外。并在这些国家以外的地区发布程序。在这种情况下,许可证包含的限止条款和许可证正文一样有效。

9

自由软件基金会可能随时出版通用公共许可证的修改版或新版。新版和当前的版本在原则上保持一致,但在提到新问题时或有关事项时,在细节上可能出现差别。

每一版本都有不同的版本号。如果程序指定适用于它的许可证版本号以及“任何更新的版本”。你有权选择遵循指定的版本或自由软件基金会以后出版的新版本,如果程序未指定许可证版本,你可选择自由软件基金会已经出版的任何版本。

10

如果你愿意将程序的一部分结合到其他自由程序中,而它们的发布条件不同。写信给作者,要求准予使用。如果是自由软件基金会加以版权保护的软件,写信给自由软件基金会。我们有时会作为例外的情况处理。我们的决定受两个主要目标的指导。这两个主要目标是:我们的自由软件的衍生作品继续保持自由状态。以及从整体上促进软件的共享和重复利用。

没有担保

11

由于程序准予免费使用,在适用法准许的范围内,对程序没有担保。除非另有书面说明,版权所有者和/或其他提供程序的人们“一样”不提供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还是隐含的。包括但不限于隐含的适销和适合特定用途的保证。全部的风险,如程序的质量和性能问题都由你来承担。如果程序出现缺陷,你承担所有必要的服务,修复和改正的费用。

12

除非适用法或书面协议的要求,在任何情况下,任何版权所有者或任何按许可证条款修改和发布程序的人们都不对你的损失负有任何责任。包括由于使用或不能使用程序引起的任何一般的,特殊的,偶然发生的或重大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数据的损失,或者数据变得不精确,或者你或第三方的持续的损失,或者程序不能和其他程序协调运行等)。即使版权所有者和其他人提到这种损失的可能性也不例外。

最后的条款和条件

    如何使用

如何用到新程序

如果你开发了新程序,而且你需要它得到公众最大限度的利用。要做到这一点的最好办法是将它变为自由软件。使得每个人都能在遵守条款的基础上对它进行修改和重新发布。

为了做到这一点,给程序附上下列声明。最安全的方式是将它放在每个源程序的开头,以便最有效地传递拒绝担保的信息。每个文件至少应有“版权所有”行以及在什么地方能看到声明全文的说明。

<用一行空间给出程序的名称和它用来做什么的简单说明>

版权所有(C) 19XX <作者姓名>

这一程序是自由软件,你可以遵照自由软件基金会出版的GNU通用公共许可证条款来修改和重新发布这一程序。或者用许可证的第二版,或者(根据你的选择)用任何更新的版本。

发布这一程序的目的是希望它有用,但没有任何担保。甚至没有适合特定目的的隐含的担保。更详细的情况请参阅GNU通用公共许可证。

你应该已经和程序一起收到一份GNU通用公共许可证的副本。如果还没有,

写信给:

The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Inc., 675 Mass Ave, Cambridge,

MA02139, USA

还应加上如何和你保持联系的信息。

如果程序以交互方式进行工作,当它开始进入交互方式工作时,使它输出类似下面的简短声明:

Gnomovision 第69版, 版权所有(C) 19XX, 作者姓名,

Gnomovision绝对没有担保。 要知道详细情况,请输入‘show w’。

这是自由软件,欢迎你遵守一定的条件重新发布它,要知道详细情况,

请输入‘show c’。

假设的命令‘show w’和‘show c’应显示通用公共许可证的相应条款。当然,你使用的命令名称可以不同于‘show w’和‘show c’。根据你的程序的具体情况,也可以用菜单或鼠标选项来显示这些条款。

如果需要,你应该取得你的上司(如果你是程序员)或你的学校签署放弃程序版权的声明。下面只是一个例子,你应该改变相应的名称:

Yoyodyne公司以此方式放弃James Harker

所写的 Gnomovision程序的全部版权利益。

,1989.4.1

Ty coon副总裁

这一许可证不允许你将程序并入专用程序。如果你的程序是一个子程序库。

你可能会认为用库的方式和专用应用程序连接更有用。如果这是你想做的事,使用GNU库通用公共许可证代替本许可证。

   历史

GPL由斯托曼撰写,用于GNU计划。它以GNU Emacs、GDB、GCC的许可证的早期版本为蓝本。这些许可证都包含有一些GPL的版权思想,但仅只针对特定程序。斯托曼的目标就是创造出一种四海之内皆可使用的许可证,这样就能为许多源代码共享计划带来福音。GPL版本1就这样,在1989年1月诞生。

到1990年时,因为一些共享库而出现了对比GPL更宽松的许可证的需求。所以当GPL版本2在1991年6月发布时,另一许可证——库通用许可证(Library General Public License,简称LGPL)也随之发布,并记作“版本2”以示对GPL的补充。版本号在LGPL版本2.1发布时不再相同,而LGPL也被重命名为GNU宽通用公共许可证(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以体现GNU哲学观。

GPLv1

GPL1

GPL版本1,即最初的版本,发布于1989年一月,其目的是防止那些阻碍自由软件的行为,而这些阻碍软件开源的行为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软件发布者只发布可执行的二进制代码而不发布具体源代码,一种是软件发布者在软件许可加入限制性条款)。因此按照GPLv1,如果发布了可执行的二进制代码,就必须同时发布可读的源代码,并且在发布任何基于GPL许可的软件时,不能添加任何限制性的条款。

GPLv2

GPL2

理查德·斯托曼在GPLv2中所做的最大的改动就是增加了“自由还是死亡”("Liberty or Death")这章条款,即第七章 liberty-or-death Presentation。这章中申明道,如果哪个人在发布源于GPL的软件的时候,同时添加强制的条款,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和尊重其它一些人的自由和权益(也就是说在一些国家里,人们只能以二进制代码的形式发布软件,以保护开发软件者的版权),那么他将根本无权发布该软件。

到了1990年,人们普遍认为一个限制性弱的许可证对于自由软件的发展是有战略意义上的好处的;因此,当GPL的第二个版本(GPLv2)在1991年6月发布时,与此同时第二个许可证程序库GNU通用公共许可证(LGPL,the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也被发布出来并且一开始就将其版本定为第2版本以表示其和GPLv2的互补性。这个版本一直延续到1999年,并分支出一个派生的LGPL版本号为2.1,并将其重命名为轻量级通用公共许可证(又称宽通用公共许可证)(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以反映其在整个GNU哲学中的位置。

GPLv3

GPLv3(第三版)

理查德·斯托曼(Richard Stallman)起草了第一份GNU GPLv3草案,在美国麻州剑桥市的MIT大学。

到2005年,GPL版本3正由斯托曼起草,由伊本·莫格林和软件自由法律中心(Software Freedom Law Center) 提供法律咨询。

斯托曼在2006年2月25日自由及开源软件开发者欧洲会议的演讲上说:

在所有的改动中,最重要的四个是:


解决软件专利问题;

    与其他许可证的兼容性;

    源代码分区和组成的定义;

解决数位版权管理(DRM) 问题。


2006年,自由软件基金会针对GPL的可能的修改开始了12个月的公共咨询。

在公众咨询过程中,有962条评论被提交给第一稿草稿。 最终总共有2,636条评论被提交。

GPLv3草稿 于2006年1月16日开始可用。版本2与3的非官方比较对照参见:[1],[2]。

2007年3月28日正式启用。

2007年6月29日,自由软件基金会正式发布了GPL第3版。






LGPL

LGPL是 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GNU 宽通用公共许可证)的缩写形式,旧称GNU Library General Public License (GNU 库通用公共许可证),后来改称作Lesser GPL,即为更宽松的GPL,在宽松程度上与BSD, Apache,XFree86 许可证相似。GPL(General Public License)和LGPL是GNU的两种License。越来越多的自由软件(Free Software)使用GPL作为其授权声明,如果对GPL一点都不了解,有可能在使用自由软件时违反GPL的授权,恐怕会有被起诉的风险。所以任何公司在使用自由软件之前应该保证在LGPL或其它GPL变种的授权下。

    概念

Log4cpp最初的版本使用GPL作为授权声明的,在0.2.1版本以后改用更为宽松的LGPL。LGPL最初是Library GPL的缩写,后来改称作Lesser GPL,即为更宽松的GPL。当一个自由软件使用GPL声明时,该软件的使用者有权重新发布、修改该软件,并得到该软件的源代码;但只要使用者在其程序中使用了该自由软件,或者是使用修改后的软件,那么使用者的程序也必须公布其源代码,同时允许别人发布、修改。也就是说,使用GPL声明下的自由软件开发出来的新软件也一定是自由软件。

LGPL是GPL的变种,也是GNU为了得到更多的甚至是商用软件开发商的支持而提出的。与GPL的最大不同是,可以私有使用LGPL授权的自由软件,开发出来的新软件可以是私有的而不需要是自由软件。所以任何公司在使用自由软件之前应该保证在LGPL或其它GPL变种的授权下。

    论述

为什么你不应该使用LGPL发布你的下一个库

GNU计划在使用库时有两个首要的许可证.一个是GNU LGPL(库GPL);另一个是普通的GNU GPL.选择不同的许可有很大的不同:选择LGPL允许在私有程序中使用该库;选择普通的GPL则只允许在自由软件中使用它。

关于哪一种许可证对指定的库是最好的这一问题实际上是一个策略问题,它取决于实际情况.当前,大多数的GNU库被采用LGPL,这意味着我们只使用着其中的一个策略,而忽略了另一个. 所以我们在寻求更多以普通的GPL许可证形式发布的库。

私有软件开发者有金钱上的优势;自由软件开发者需要相互之间利用各自的优势。对一个库采用普通的GPL对自由软件开发者的优势要大于对私有软件开发者: 他们可以使用的库对于私有软件开发者是不可利用的。

使用普通的GPL并不是对于所有的库都有好处.在某些情况下更有理由来使用LGPL。最常见的情况就是当一个自由库的特性可以很容易地被私有软件以其他可替代库来实现。在这种情况下,库不能给与自由软件任何特别的优势,因而最好还是为LGPL发布该库。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为GNU C 库选择LGPL.总之,有很多的其他C库;我们使用GPL发布该库,将迫使私有软件开发者不得不使用其它的库--对他们来说这不成问题,而我们则有了麻烦.

然而,当一个库所提供的功能是非常独特的时候,如GNU Readline,情况就大不一样了。Readline库可实现输入编辑和记录交互式程序操作,这在别处通常是不可多得. 在GPL下发布它并限制它只能在自由程序中使用,这对我们的社团是一个重要的促进.至少今天某个应用程序之所以是自由软件,只是因为它必需要用到Readline。

如果我们收集一些强大的、私有软件中没有相类似东西的、采用GPL的库,它们将提供一系列有用的模块用于新的自由软件的构造.。这对于将来的自由软件开发将是一个显著的优势,一些项目将为了使用这些库而考虑使软件自由化。大学的项目是易于被影响的;而且今天,随着某些公司开始考虑使软件自由化,甚至一些商业项目也会由此受到影响。

私有软件开发者试图否认自由竞争的重要性,他们会拼命说服作者不要将库使用GPL来发布。例如,他们会呼吁利己主义,信誓旦旦地说如果我们让他们在私有软件产品中使用代码,将有“更多的用户”用到该库。流行是一种诱惑,它使一个库开发者倾向于相信这种观点:社会首先需要的是促进一种库的流行。

但是我们不应该听从这种诱惑,因为如果我们联合起来,我们可以做得更好.我们这些自由软件开发者应该相互支持。通过发布只能为自由软件使用的库,我们可以互相帮助,使彼此的自由软件包优于其它的私有替代品。 整个自由软件运动将会有更多的机会,因为自由软件作为一个整体将会在竞争中表现更佳。

因为"LGPL(Library GPL)"的称呼传达了关于这一问题的错误观点,我们计划将称呼改为"次级GPL(Lesser GPL)".事实上要更换名称要花一定的时间,但你不必再等--你可以发布应用GPL许可证的库。

    导言

大多数软体许可证决意剥夺您共享和修改软体的自由。相反的,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力图保证您共享和修改自由软体的自由 —— 保证自由软体对所有使用者都是自由的。

这个许可证,较宽松公共许可证,适用于一些由自由软体基金会与其他决定使用此许可证的软体作者,所特殊设计的软体套件 —— 象是函数库。您也可以使用它,但我们建议您事先仔细考虑,基于以下的说明是否此许可证或原来的通用公共许可证在任何特殊情况下均为较好的方案。

当我们谈到自由软体时,我们所指的是自由,而不是价格。我们的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是设计用以确保使您有发布自由软体备份的自由(如果您愿意,您可以对此项服务收取一定的费用);确保您能收到程式原始码或者在您需要时能得到它;确保您能修改软体或将它的一部分用于新的自由软体;而且还确保您知道您可以做上述的这些事情。

为了保护您的权利,我们需要作出限制:禁止任何人否认您上述的权利,或者要求您放弃这些权利。如果您发布软件的副本,或者对之加以修改,这些规定就转化为您的责任。

例如,如果您发布此函数库的副本,不管是免费还是收取费用,您必须将您享有的一切权利给予接受者;您必须确保他们也能收到或得到原始程式码;如果您将此函数库与其他的程式码连结,您必须提供完整的目的对象文件和程序(object file)给接受者,则当他们修改此函数库并重新编译过后,可以重新与目的档连结。您并且要将这些条款给他们看,使他们知道他们有这样的权利。

我们采取两项措施来保护您的权利: (1)用版权来保护函数库。并且,(2)我们提供您这份许可证,赋予您复制,发布和(或)修改这些函数库的法律许可。

为了保护每个发布者,我们需要非常清楚地让每个人明白,自由函数库是没有担保责任的。如果由于某人修改了函数库,并继续加以传播,我们需要它的接受者明白:他们所得到的并不是原始的版本。故由其他人引入的任何问题,对原作者的声誉将不会有任何的影响。

最后,由于软体专利不断地威胁自由软体的存在,我们希望商业公司无法藉由自专利持有者取得一个受限的许可证,而有效地限制自由软体的使用者。因此,我们坚持一个函数库所能取得的任何专利,必须与本许可证所声明的“完全自由使用”一致。

大部分的 GNU 软体,包括一些函数库,是受到原来的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的保护。本许可证, GNU 较宽松通用公共许可证,适用于特殊设计的函数库,且与原来的通用公共许可证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在特定的函数库中使用它,以准许非自由的程式可以与这些函数库连结。 当一个程式与一个函数库连结,不论是静态连结或使用共享函数库,二者的结合可以合理地说是结合的作品,一个原来的函数库的衍生品。因此,原来的通用公共许可证只有在整个结合品满足其自由的标准时,才予许连结。较宽松通用公共许可证则以更宽松的标准允许其他程式码与本函数库连结。

我们称此许可证 "较宽松" 通用公共许可证,是因为它比起原来的通用公共许可证对使用者的自由做到较少的保护。在与非自由软体竞争时,它也提供其他自由软体的写作者较少的优势。这些不利之处正是我们使用原来的通用公共许可证于许多函数库的理由。然而,较宽松的许可证可在某些特殊场合下带来好处。 例如,在少数情况下,可能会有特殊的需要而鼓励大家尽可能广泛地使用特定的函数库,因而使它成为实际上的标准。为了达到此目标,必须允许非自由的程式使用此函数库。一个较常发生的情况是一个自由的函数库与一个被广泛使用的非自由函数库做相同的工作,在此情况下,限制只有自由软体可以使用此自由函数库不会有多少好处,故我们如用了较宽松通用公共许可证。

在其他情况下,允许非自由程式使用特定的函数库,可以让更多的人们使用自由软体的大部分。例如,允许非自由程式使用 GNU C 函数库可以让更多的人们使用整个 GNU 作业系统,以及它的变形,GNU/Linux 作业系统。

尽管较宽松通用共公许可证对使用者的自由是较少的保护的,它却能确保与此函数库连结的程式的使用者拥有自由,而且具有使用修改过的函数库版本来执行该程式的必要方法。

以下是复制、发布、以及修改的精确条款与条件。请注意 "基于函数库的作品" 以及 "使用函数库的作品" 之间的差异:前者包含来自函数库修改过的原始码;而后者则必须与函数库结合才能执行。

    条款条件

0. 本许可证适用于任何软体函数库,或其他包含了由版权所有者加入的注意事项的程式,或其他有公信力的团体宣称其程式可以在较宽松通用公共许可证 (也称之为 "本许可证") 的条款下发布。每一位许可证接受者以 "您" 来称呼。

一个 "函数库" 意指一些软体函数的集合,以及或准备好的资料以方便与应用程式 (其使用了其中某些函数与资料) 连结形成可执行的程式。

以下,"函数库" 一词指的是任何在本条款下发布的这一类软体函数库或作品,一个 "基于本函数库的作品" 意指函数库或任何在版权法下的衍生作品:也就是说,一个包含了本函数库或其一部分的作品,可以是原封不动的,或经过修改的,和/或直接翻译成其他语言的。(在下文中,翻译是不受限地包含在 "修改" 的条款中。)

作品的 "原始码" 意指对作品进行修改最优先择取的形式。对函数库而言,完整的原始码意指所有模组的所有原始程式,加上有关的介面的定义,加上控制函数库的安装和编译的 script。

本许可证条款不适用于复制,发布和修改以外的活动。这些活动超出这些条款的范围。使用本函数库来执行本程式的动作不受条款的限制,而程式的输出只有在其内容所构成的作品是基于本函数库时 (与在什么样的工具中使用本函数库来输出无关) ,这一条款才适用。以上是否为真则取决于本函数库具体用来做什么。

1. 只要您在每一程式副本上明显和恰当地宣告版权声明和不承担担保的声明,并保持此许可证的声明和没有担保的声明完整无损,并和程式一起给其他每位程式接受者一份许可证的副本,您就可以用任何媒体复制和发布您收到的函数库的完整原始码。

您可以为转让副本的实际行动收取一定费用。您也可以选择提供担保以换取一定的费用。

2. 只要您同时满足下面的所有条件,您就可以按前面第一款的要求修改函数库的一个或几个副本或它的任何部分,以此形成基于此函数库的作品,并且复制和发布这一经过修改的程式或作品:

被修改的作品本身必须是一个软体函数库。

您必须在修改过的档案中附有明确的说明:您修改了此一档案及任何修改的日期。

您必须让整个作品允许第三方在此许可证条款下可以免费使用。

如果修改过的函数库其某个设备使用到了「使用本函数库的应用程式」所提供的函数或资料表格,却不是当此设备被呼叫时以参数列传入时,则您必须确实做到,当应用程式不提供这样的函数或表格时,则此设备依旧能工作,且其执行的任何目的仍然有意义。

(例如,一个函数库的函数用来计算平方根,其目的是有完整的定义且与应用程式是无关的。因此, 2d 小节要求任何本函数会使用的,由应用程式所提供的函数或表格必须是选择性的:如果应用程式不提供的话,则计算平方根的函数必须依旧能计算平方根)

这些要求适用于整个修改过的作品。如果能够确定作品的一部分并非本函数库的衍生产品,且可以合理地单独考虑并将它与原作品分开的话,则当您将它作为独立的作品发布时,它不受此许可证和其条款的约束。但是当您将这部分与基于本函数库的作品一同发布时,则整个套件将受到本许可证条款约束,其对于其他许可证持有人的使用范围扩大到整个产品,也就是套件的每个部分,不管它是谁写的。

因此,本条款的意图不在于索取权利,或剥夺完全由您完成的作品的权利,而是履行权利来控制基于本函数库的集体作品或衍生作品的发布。 此外,将与本函数库无关的作品和本函数库 (或基于本函数库的作品) 一起放在贮存媒体或发布媒体的同一卷上,并不导致将其他作品置于此许可证的约束范围之内。

3. 对于一个函数库的副本,您可以选择性地使用原来的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上的条款来取代本许可证上的条款。如果您要这么做,您必须修改所有的参考到本许可证的注意事项,使它们指向原来的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第二版,以取代本许可证(如果有比第二版的原来的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更新的版本出现的话,则如果您愿意的话可以特别指明使用新版)。请不要对这些注意事项做出其他的改变。

一旦在一个副本上做了这样的改变,则该副本就无法撤回这样的改变,故原来的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将适用于所有后续的副本以及由此副本衍生出来的作品。

此一选择性适用于当您想要将一部分的函数库原始码复制到一个非函数库的程式使用时。

4. 您可以以目标码或可执行形式复制或发布本函数库 (或符合第 2 款,基于本函数库的作品),只要您遵守前面的第 1、2 款,并同时提供完整的相关机器可读的原始码,而这些原始码必须在前面的第 1 与第 2 款条件下,在一般习惯上用来做软体交换的媒体上发布。

如果所发布的目标码是由指定的地点提供拷贝索取,那么由同一地点所提供等价的原始码拷贝索取可以算作原始码的发布,即使第三方不强求与目标码一起复制原始码。

5. 一个程式若包含不经任何部分修改的函数库,但却是设计经由编译或连结的方式与本函数库一同工作者,称之为 "使用函数库的作品"。这样的一个作品,严格地说,并非本函数库的衍生作品,因而不在本许可证的范围之内。

然而,将 "使用函数库的作品" 与本函数库连结而产生可执行程式,则是本函数库的衍生品 (因为它包函了本函数库的一部分),而不是 "使用函数库的作品",因此其可执行程式包含在本许可证的范围内。第 6 款说明了发布此可执行程式的条款。

当 "使用函数库的作品" 使用了函数库部分的标头档内容时,则此作品即使其原始码不属于本函数库的衍生品,但其目标码仍然是。这一点是否为真特别在是否本作品可以在不需要本函数库即可连结,或者是否该作品本身也是一个函数库时特别明显。

如果这样的目标档只使用数字参数、资料结构层级与附属品、以及小巨集和小内□式 (小于或等于十行) ,则此目标档的使用是不受限的,不论是否它是合法的衍生作品。 (但可执行程式若包函此目标档以及一部分的函数库,仍然将在第 6 款的规定下)

否则的话,如果本作品是本函数库的衍生品,您必须在第 6 款的规定下发布该作品的目标码。任何包含该作品的可执行程式也在第 6 款的范围内,不论它们是否直接与本函数库连结。

6. 做为上述条款的例外情况,您也可以将 "使用函数库的作品" 与本函数库结合或连结,以产生包含部分本函数库的作品,并在允许使用者自身使用时可以修改该作品,以及在对修改进行反组译除错的情况下,您可以依照您的选择发布该作品。

您必须在每个作品的副本突显出如下的注意事项:本函数库在作品中被使用,以及本函数库以及它的使用是在本许可证的规定下。您必须提供本许可证的副本。如果该作品在执行时显示版权声明,您必须在其中包含本函数库的版权声明,以及指引使用者取得本许可证的副本。同时,您必须做到以下其中一件事:

必须将完整的机器可读的函数库原始码包含在该作品中,包括任何该作品使用到的改变 (这些改变必须在前述第 1 与第 2 款的要求下发布);而且,如果该作品是一个与函数库连结的「完整的、机器可□的 "使用函数库的作品"」,则要有目标码和/或原始码,如此使用者可以修改本函数库且可以重新连结,以产生包函修改过的函数库的修改过的可执行程式。 (理所当然的若使用者修改了函数库的档案定义内容时,则该作品不必然可以重新编译以使用修改过的定义。)

在与函数库连结时使用适当的分享函数库连结机制。一个适当的机制是: (1) 在执行时使用已存在于使用者的电脑中的函数库副本,而不是将函数库的函数复制到可执行程式里,以及 (2) 如果使用者安装了一份修改过的函数库,只要修改过的版本在介面上与该作品在编译连结时所用的版本是相容的,则该执行程式可以与修改过的函数库运作良好。

在该作品内提供书面报价,有效期不少于三年,以提供同样的使用者上述第 6a 款中的内容,费用不得超过该程式发布的实际成本。 如果所发布的作品是由指定的地点提供拷贝索取,则由同一地点提供上述内容的等价拷贝索取。

确定使用者已经收到该作品的一份复制,或是您已经寄给该使用者一份复制品。

对于一个可执行程式,其所需的 "使用函数库的作品" 的形式必须包括任何要从中再产生可执行程式时所需的资料与工具程式。然而,有一个特殊例外,其所发布的内容不需要包括任何一般与「可执行本程式的作业系统」的主要部分 (如编译器、核心等) 一起发布的部分 (不论是原始码或可执行码),除非这些组成部分和可执行作品结合在一起。

有一个可能情况是,这些要求与其他通常不与作业系统在一起的私有函数库的版权限制相抵触,这样的抵触表示您不能将它们与本函数库一起用于您发布的可执行程式中。

7. 您可以将使用本函数库的函数库设备,以及其他不在本许可证范围内的函数库,对等地放入一个单独的函数库中,并在基于本函数库的作品以及其他函数库在其他状态下同意可以个别发布,以及您做到以下两点的情况下,您可以发布此结合的函数库:

将基于本函数库的作品单独不与其他函数库设备结合地,与此结合的函数库一同发布。该作品必须在上述条款的规定下发布。

在此结合的函数库中明显地指出其中一部分的作品是基于本函数库,并且说明那里可以找到同样不具结合形式的作品。

8. 除非您明确按许可证提出的要求去做,否则您不能复制、修改、转发许可证、与本函数库连结、和发布本函数库。任何试图用其他方式复制、修改、转发许可证、与本函数库连结、和发布本函数库是无效的,而且将自动结束许可证赋予您的权利。然而,对那些从您那里按许可证条款得到副本和权利的人们,只要他们继续全面履行条款,许可证赋予他们的权利仍然有效。

9. 您没有在许可证上签字,因而您没有必要一定接受此一许可证。然而,没有任何其他东西赋予您修改和发布本函数库及其衍生作品的权利。如果您不接受许可证,这些行为是法律禁止的。因此,如果您修改或发布函数库 (或任何基于函数库的作品) ,您就表明您接受这一许可证以及它的所有有关复制、发布和修改本函数库或基于它的作品的条款和条件。

10. 每当您重新发布函数库 (或任何基于函数库的作品) 时,接受者自动从原始许可证颁发者那里接到受这些条款和条件支配的复制、发布、连结或修改本函数库的许可。您不可以强迫接受者履行除了这里赋予他们的权利之外的其他限制。您也没有强求第三方履行许可证条款的义务。

11. 如果由于法院判决或违反专利的指控或任何其他原因 (不限于专利问题) 的结果,使得强加于您的条件 (不管是法院判决,协议书或其他) 和许可证的条件有冲突时,他们也不能令您背离许可证的条款。在您不能同时满足本许可证规定的义务及其他相关的义务来发布函数库时,则结果您只能够根本不发布函数库。例如,如果某一专利许可证不允许所有直接或间接从您那里接受副本的人们,在不付专利费的情况下重新发布函数库,唯一能同时满足两方面要求的办法是停止发布函数库。

如果本条款的任何部分在特定的环境下无效或无法实施,就使用条款的其余部分,并将这部分条款作为整体用于其他环境。 本条款的目的不在于引诱您侵犯专利或其他财产权的要求,或争论这种要求的有效性。本条款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自由软体发布系统的完整性。它是通过公共许可证的应用来实现的。许多人已依赖同是出自此系统的应用程式,经由此系统发布大量自由软体而做出慷慨的供献。作者/捐献者有权决定他/她是否通过任何其他系统发布软体,许可证持有人不能强加这种选择。

本节的目的在于明确说明许可证其余部分可能产生的结果。

12. 如果由于专利或者由于有版权的介面问题使函数库在某些国家的发布和使用受到限制,则在许可证约束下的原始版权拥有者可以增加发布地区的限制条款,将这些国家明确排除在外,并在这些国家以外的地区发布函数库。在这种情况下,许可证套件含的限制条款和许可证正文一样有效。 13. 自由软体基金会可能随时出版较宽松通用公共许可证的修改版或新版。新版和当前的版本在原则上保持一致,但在提到新问题时或有关事项时,在细节上可能出现差别。

每一版本都有不同的版本号。如果函数库指定可适用的许可证版本号以及 "任何更新的版本" ,您有权选择遵循指定的版本或自由软体基金会以后出版的新版本。如果函数库未指定许可证版本,您可选择自由软体基金会已经出版的任何版本。 14. 如果您愿意将函数库的一部分结合到其他自由程式中,而它们的发布条件不同,请写信给作者,要求准予使用。如果是自由软体基金会加以版权保护的软体,写信给自由软体基金会,我们有时会作为例外的情况处理。我们的决定受两个主要目标的指导,这两个主要目标是:我们的自由软体的衍生作品继续保持自由状态,以及从整体上促进软体的共享和重复利用。

没有担保

15. 由于函数库准予免费使用,在适用法准许的范围内,对函数库没有担保。除非另有书面说明,版权所有者和/或其他提供函数库的人们 "一样" 不提供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还是隐含的,包括但不限于可销售和适合特定用途的隐含保证。全部的风险,如函数库的质量和性能问题都由您来承担。如果函数库出现缺陷,您应当承担所有必要的服务、修复和改正的费用。

16. 除非适用法或书面协议的要求,在任何情况下,任何版权所有者或任何按许可证条款修改和发布函数库的人们都不对您的损失负有任何责任。包括由于使用或不能使用函数库引起的任何一般的、特殊的、偶然发生的或重大的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数据的损失,或者数据变得不精确,或者您或第三方的持续的损失,或者函数库不能和其他软体协调运行等) 。即使版权所有者和其他人提到这种损失的可能性也不例外。



开源界的 5 大开源许协议

     越来越多的开发者与设计者希望将自己的产品开源,以便其他人可以在他们的代码基础上做更多事,开源社区也因此充满生机。在我们所能想到的应用领域,都有开源软件存在(象 WordPress,Drupal这些开源CMS)。然而很多人对开源许可并不了解,本文介绍开源领域常用的几种许可协议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


什么是许可协议?

  什么是许可,当你为你的产品签发许可,你是在出让自己的权利,不过,你仍然拥有版权和专利(如果申请了的话),许可的目的是,向使用你产品的人提供一定的权限。

  不管产品是免费向公众分发,还是出售,制定一份许可协议非常有用,否则,对于前者,你相当于放弃了自己所有的权利,任何人都没有义务表明你的原始作者身份,对于后者,你将不得不花费比开发更多的精力用来逐个处理用户的授权问题。

  而开源许可协议使这些事情变得简单,开发者很容易向一个项目贡献自己的代码,它还可以保护你原始作者的身份,使你至少获得认可,开源许可协议还可以阻止其它人将某个产品据为己有。以下是开源界的 5 大许可协议。

GNU GPL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ce (GPL) 有可能是开源界最常用的许可模式。GPL 保证了所有开发者的权利,同时为使用者提供了足够的复制,分发,修改的权利:

可自由复制

你可以将软件复制到你的电脑,你客户的电脑,或者任何地方。复制份数没有任何限制。

可自由分发

在你的网站提供下载,拷贝到U盘送人,或者将源代码打印出来从窗户扔出去(环保起见,请别这样做)。

可以用来盈利

你可以在分发软件的时候收费,但你必须在收费前向你的客户提供该软件的 GNU GPL 许可协议,以便让他们知道,他们可以从别的渠道免费得到这份软件,以及你收费的理由。

可自由修改

如果你想添加或删除某个功能,没问题,如果你想在别的项目中使用部分代码,也没问题,唯一的要求是,使用了这段代码的项目也必须使用 GPL 协议。

  需要注意的是,分发的时候,需要明确提供源代码和二进制文件,另外,用于某些程序的某些协议有一些问题和限制,你可以看一下 @PierreJoye 写的 Practical Guide to GPL Compliance 一文。使用 GPL 协议,你必须在源代码代码中包含相应信息,以及协议本身。

GNU LGPL

  GNU 还有另外一种协议,叫做 LGPL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ce),它对产品所保留的权利比 GPL 少,总的来说,LGPL 适合那些用于非 GPL 或非开源产品的开源类库或框架。因为 GPL 要求,使用了 GPL 代码的产品必须也使用 GPL 协议,开发者不允许将 GPL 代码用于商业产品。LGPL 绕过了这一限制。

BSD

  BSD 在软件分发方面的限制比别的开源协议(如 GNU GPL)要少。该协议有多种版本,最主要的版本有两个,新 BSD 协议与简单 BSD 协议,这两种协议经过修正,都和 GPL 兼容,并为开源组织所认可。

  新 BSD 协议(3条款协议)在软件分发方面,除需要包含一份版权提示和免责声明之外,没有任何限制。另外,该协议还禁止拿开发者的名义为衍生产品背书,但简单 BSD 协议删除了这一条款。

MIT

  MIT 协议可能是几大开源协议中最宽松的一个,核心条款是:

  该软件及其相关文档对所有人免费,可以任意处置,包括使用,复制,修改,合并,发表,分发,再授权,或者销售。唯一的限制是,软件中必须包含上述版权和许可提示。

  这意味着:

你可以自由使用,复制,修改,可以用于自己的项目。

可以免费分发或用来盈利。

唯一的限制是必须包含许可声明。

  MIT 协议是所有开源许可中最宽松的一个,除了必须包含许可声明外,再无任何限制。

Apache

  Apache 协议 2.0 和别的开源协议相比,除了为用户提供版权许可之外,还有专利许可,对于那些涉及专利内容的开发者而言,该协议最适合(这里有一篇文章阐述这个问题)。

  Apache 协议还有以下需要说明的地方:

永久权利

一旦被授权,永久拥有。

全球范围的权利

在一个国家获得授权,适用于所有国家。假如你在美国,许可是从印度授权的,也没有问题。

授权免费,且无版税

前期,后期均无任何费用。

授权无排他性

任何人都可以获得授权

授权不可撤消

一旦获得授权,没有任何人可以取消。比如,你基于该产品代码开发了衍生产品,你不用担心会在某一天被禁止使用该代码。

  分发代码方面包含一些要求,主要是,要在声明中对参与开发的人给予认可并包含一份许可协议原文。

  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 Commons (CC) 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开源许可,它主要用于设计。Creative Commons 有多种协议,每种都提供了相应授权模式,CC 协议主要包含 4 种基本形式:

署名权

必须为原始作者署名,然后才可以修改,分发,复制。

保持一致

作品同样可以在 CC 协议基础上修改,分发,复制。

非商业

作品可以被修改,分发,复制,但不能用于商业用途。但商业的定义有些模糊,比如,有的人认为非商业用途指的是不能销售,有的认为是甚至不能放在有广告的网站,也有人认为非商业的意思是非盈利。

不能衍生新作品

你可以复制,分发,但不能修改,也不能以此为基础创作自己的作品。

  这些许可形式可以结合起来用,其中最严厉的组合是“署名,非商用,不能衍生新作品”,意味着,你可以分享作品,但不能改动或以此盈利,而且必须为原作者署名。在这种许可模式下,原始作者对作品还拥有完全的控制权,而最宽松的组合是“署名”,意味着,只要为原始作者署名了,就可以自由处置。

     延伸资源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s

Creative Common 许可的官方条款与解释

Open Source Initiative

包含各种开源协议资源

Open Source Licenses Comparison

对主流开源协议的对比

Understanding Open-Source Licensing

开源协议详解

HOW TO: Pick an Open Source License

如何选择不同的开源协议



本文转自谁等了谁 51CTO博客,原文链接:http://blog.51cto.com/12486569/1908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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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推Linux高性能服务器编程, 真的是后端开发技术提升, 沉淀自身不容错过的一本经典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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