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全国部分省市社会建设年会于9月14日至15日在宁举行。围绕“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增强社会发展活力”主题,全国28个省市社会建设工作部门代表和有关专家学者掀起头脑风暴,探讨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新理念、新思路,分享新经验、新做法。
打造多方协作、动态感知的社会治理新模式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生的巨大变迁主要有两大主线。一是经济体制的转轨,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二是社会结构的转型,从传统社会走向工业化、城镇化、开放的现代社会。城市发展的新阶段呼唤新的社会治理体制。”
南京市委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社建工委书记孙惟勤说,从南京情况来看,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居民的消费能力显著增强等,对创新社会治理提出迫切要求,必须深入研判,科学把握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让社会治理能力和社会发展活力成为城市宜居宜业的新优势。
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必须注重解决治理主体、发展动力、治理方法等核心问题。孙惟勤说,首先,要发挥党的领导和多元主体合力作用。要深入探索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为核心,融合社区、单位和行业党建的“大党建”模式,强化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工作机制,统筹抓好区域社会组织、商务楼宇、产业社区等新兴领域党建,有效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动员和服务能力,同时有效调动各方面共治共享的积极性。
其次,要融合改革创新和利益凝聚的强大动力。南京涌现出“有一说一工作室”“乡贤会”“议治共融”等众多治理方案,看似“碎片化”,实则都是建立多元化问题收集机制和分散化利益凝聚机制,以共识促合力,尽最大可能推动政府、社会、市民同心同向行动,形成社会发展的强大驱动力。
此外,还要连接虚拟世界和现实社会双重空间。广泛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统一人口、法人、政务、城市资源信息库和共享平台,建设智慧交通、智慧社区等系统,使城市运行状态可记录、可聚合、可查询、可共享,在提升城市品质和服务水平的同时,打造多方协作、动态感知的社会治理新模式。
正和博弈,防止阶层隔阂、群体对立与社会固化
“我认为,社会治理的实践逻辑就是3句话:引领不包办,多样不多元,法治+文化。”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说,党的十八大后,我们提出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的基本方针,党委政府包办包揽的越来越少,而是从管理到服务,大手笔投入社会建设,引导建立公平正义、扶危济困、和谐有序的社会。
对于“多样不多元”,辛鸣解释说,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导引下,一大批社会组织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在表达不同利益诉求、维护不同权益方面可圈可点。但是如何引导这些社会组织及其背后的社会群体从分别中看到共同,在竞争中走向合作,化零和博弈为正和博弈,防止阶层隔阂、群体对立与社会固化?我们在做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工作时,就是要将多样社会群体的利益整合成大家的共同利益。有共同利益,才有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法治+文化”,也是辛鸣强调的重点。他说,在法治的背景下,用一种先进优秀的文化将整个中国社会近14亿人凝聚起来,变成一个大家庭,对社会建设进行顶层设计,才是社会建设和治理的最终涵义。
转变政府职能,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并激发其活力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院长周晓虹认为,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的基本路径,是政府首先应该转变自己的职能,在负责任地承担应该承担的职能同时,把不该自己承担的某些社会治理职能交还给社会。这就必须大力培育社会组织,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
周晓虹说,培育社会组织,首先要尊重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切实加强对他们社会参与的法律保护。其次是要能为社会治理的运作提供有效的政策保障。不必事必躬亲的政府在转变职能后,仍需主导或引导参与社会治理的各方,对社会组织和公民意见做出及时负责任的反应,包括征求意见、解释政策、回答疑问、提供服务,也就是真正成为服务型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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