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数据库系统采用三级模式结构,这是数据管理系统内部的系统结构。数据库有“型”和“值”的概念,“型”是指对某一数据的结构和属性的说明,“值”是型的一个具体赋值。
数据库系统设计员可以在视图层、逻辑层和物理层对数据进行抽象,通过外模式、概念模式和内模式来描述不同层次上的数据特性。
1. 概念模式
概念模式反映的是数据库的结构及其联系,所以是相对稳定的;而实例反应的是数据库某一时刻的状态,所以是相对变动的。
描述概念模式的数据定义语言成为“模式DDL(Schema Data Definition Language)”。
2. 外模式
外模式也称用户模式或子模式,是用户与数据库系统的接口,是用户用到的那部分数据描述。它由若干个外部记录类型组成。用户使用数据操纵语言对数据库进行操作,实际上是对外模式的外部记录进行操作。
描述外模式的数据定义称为“外模式DDL”。有了外模式后,程序员不必关心概念模式,只与外模式发生联系,按外模式的结构存储和操纵数据。
3. 内模式(以后的重点)
内模式也称为存储模式,是数据物理结构和存储方式的描述,是数据在数据库内部的表示方式,定义所有内部记录类型、索引和文件的组织方式,以及数据控制的细节。例如,记录的存储方式是顺序存储,按照B 树结构存储,还是 Hash 方法存储;索引按照什么方式组织;数据是否压缩存储,是否加密;数据的存储记录结构有何规定。
描述内模式的数据定义语言成为“内模式DDL”
总之,数据按外模式的描述提供给用户,按内模式的描述存储在磁盘上,而概念模式提供了连接这两级模式的相对稳定的中间层,并使得两级中任意一级的改变都不受另一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