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泄露导致的骚扰电话和短信犹如“牛皮癣”,让人深恶痛绝。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有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关注个人信息保护,建议加大司法打击力度,呼吁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今年的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将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也明确规定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这意味着信息泄露犯罪将有法可依。
公民信息泄露严重引人大代表关注
利用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个人信息实施诈骗,是近年来随着网络快速发展而出现的新型犯罪行为。2016年,由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等机构联合发布的《中国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报告》显示:81%的受访者收到过知道自己姓名或单位等个人信息的陌生来电;36%的受访者在租房、购房、购车、考试和升学等行为后,收到过骚扰或诈骗信息。同时,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导致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6》显示:近一年,国内6.88亿网民因个人信息泄露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估算达915亿元。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总经理廖仁斌认为,发生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保护未成体系化,一方面是公民防范意识不强,缺乏应对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常识,维权意识不足,维权比较困难。另一方面行业监管力度不平衡、不协调,未形成有效合力,部分行业缺乏自律,甚至存在无视国家法律的现象。
廖仁斌指出,个人信息掌握者(使用者)责任意识淡薄,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投入不够,以及数据平台开发者(软件从业者)的安全能力不足,系统(软件)漏洞普遍存在,信息安全防护技术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研究和创新不足,成为个人信息被恶意窃取的主要技术原因。
最重要的是,“司法打击力度不够、缺乏震慑”,廖仁斌强调。
为此,廖仁斌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出建议,在立法、司法环节加重对侵害个人信息犯罪的刑事量刑,尤其是加重对个人信息非法采集、非法获取、非法软件设计、非法销售、非法购买等源头侵害行为的刑事量刑,从源头堵住个人信息泄露的可能。同时重点打击个人信息犯罪黑色产业,从重点打击具体个别的个人信息非法获取行为转向重点打击从非法采集、非法窃取,非法出售、购买、转售、软件设计,再到非法利用全产业链,以达到治标治本的效果。而针对侵害个人信息犯罪维权意愿低的现状,建议政府监管部门、执法部门要建立顺畅的线上和线下投诉、举报通道,实施举报奖励制度,激发和引导群众的举报热情和维权意识。并结合《网络安全法》、《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涉及个人信息安全的最新法律、法规出台,法制部门加紧普法宣传,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形成高压打击态势。
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不止一位人大代表关注个人信息保护。另一位全国人大代表,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也指出,维护网络安全,加强大数据环境下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需要坚定不移的依托社会共治,联手对抗网络黑产。马化腾建议,强化政府管理与推动社会共治并行;加大打击力度与加快法制建设并行;加强行业自律与加速标准制定并行;施加重点保护与开展广泛宣传并行。
另一位全国人大代表邵志清则在今年提交的议案中提出,建议加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他指出,如何在个人利益得到保护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数据为商业、社会治理等服务,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关注的话题。为了促进我国大数据产业的发展,亟待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
今年将开展网络安全法执法检查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在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也对保护个人信息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大会发言人傅莹专门提到,今年将开展网络安全法执法检查,关注的重点之一就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中国是互联网大国,挑战更加严峻也更加复杂。据傅莹介绍,2012年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去年制定的网络安全法也确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规则,明确要求网络运营商不能搜集跟它提供的信息无关的个人信息;另外,没有得到相关人的允许,也不能把信息转让给其他人。
“我们马上就要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中也明确规定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正在审议的电子商务法中也纳入了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这样的规定。今年准备对网络安全法开展执法检查,关注的重点之一就是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和网络欺诈,”傅莹表示。
这意味着中国将在多项法律中关注和强化对个人信息的保护,通过执法检查,推动更加严格的执行法律,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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