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钉这边的业务系统也要跟钉钉做审批对接,我看钉钉接口文档里有个【自选】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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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钉钉的审批对接中,您提到的【自选】通常是指在配置审批流程时,允许用户或系统根据实际需求选择特定的审批人或审批规则。这种机制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以满足不同业务场景的需求。
以下是关于【自选】功能的详细说明和操作方式:
【自选】是一种审批人选择模式,允许发起审批请求的用户在提交审批时手动指定审批人,而不是完全依赖系统预设的默认审批人。这种方式适用于以下场景: - 审批人不固定,需要根据具体业务内容动态选择。 - 某些特殊情况下需要临时调整审批人。
例如,在Quick BI中,当用户提交权限申请时,可以选择将审批请求发送给权限管理员、空间管理员、数据作品所有者或企业安全管理员中的一个或多个角色。这种选择即为【自选】的一种体现。
在钉钉的审批接口中,【自选】通常通过以下方式实现: - 审批模板配置:在创建审批模板时,可以设置某些节点为“自选审批人”模式。这意味着在该节点上,发起人需要手动选择具体的审批人。 - 接口参数支持:在调用钉钉审批接口(如/processinstance/create
)时,可以通过approvers
或approverType
等参数指定审批人类型。如果设置为“自选”,则需要在前端界面提供选择审批人的交互逻辑。
例如,Dataphin支持自定义审批规则,并允许将不同敏感等级的资产权限申请配置为不同的审批规则。对于低敏感等级的资产申请,可以设置为自动审批;而对于高敏感等级的资产申请,则可以设置为【自选】审批人模式。
以下是配置【自选】审批的一般步骤:
/processinstance/create
),在请求体中指定审批模板ID(templateCode
)。approvers
)。例如:
{
"templateCode": "your_template_code",
"approvers": ["user1", "user2"],
"title": "权限申请",
"content": "申请访问某数据资源"
}
aes_key
)和签名令牌(token
)是否一致。假设您的业务系统需要对接钉钉审批,且希望在某些敏感操作(如删除重要资源)时启用【自选】审批人模式: 1. 在钉钉审批模板中,将“删除资源”操作的审批节点设置为【自选】。 2. 当用户发起删除请求时,系统会弹出审批人选择界面,用户可以选择具体的审批人。 3. 审批完成后,结果会同步回业务系统,触发后续操作。
通过以上说明,您可以理解钉钉接口文档中【自选】的具体含义及其配置方法。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技术支持,请参考相关产品的官方文档或联系技术支持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