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者,传道授业解惑者也,然而,一些“师者”在利益的驱使之下,却让原本公平公正的高考成为了一条巨大的灰色利益链条。从吉林省教育厅原副厅长于兴昌非法为他人谋取利益,到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收受贿赂1000余万,一向被标榜为“最公平竞争机制”的高考,俨然已“劣迹斑斑”。自主招生沦为“点招”通道,“艺考基本是学校想要谁就是谁”,补录“每下浮1分录取,收取1万元”这些高招的利益链条的冰山一角。这让高考招生行业的一些腐败现象也渐渐露出了端倪。
一企业老板称,每年向这所高校捐100万,作为“回报”,每年学校招生时就会给一个“点招”指标。“这个名额可以给自己的孩子、亲属用,也可以送给生意合作伙伴或有所求的官员。
而“点招”只是高考灰色利益链中的一项,一些民办院校和一些高职院校招生也另有途径,这些院校的招生部门会在各个高中院校聘一些老师作为招生代理,引导一些考生报考其制定院校获得利益。
花样繁多的“里应外合”,正在蚕食着高招的公平正义。围绕招生的主题,各方势力暗地巧取豪夺,几乎无所不用其极。就这样,原本“公正唯一”高校招生,在权力、金钱的合围之下,悄然发生了沉沦。当以“高考”为核心的学位竞争体系,支撑起多数人进取的希望,“特招”、“点招”、“误导”等无可救药的游戏后门,势必动摇那些最普遍的脆弱人心。
利益链的根源在哪里?
“点招”被禁过,但是在现实中却顽固存活。这是因为这些硬性的规则在自上而下传达中,发生了显而易见的效力递减。就这样,校方依旧我行我素,点招几乎未有任何顾忌。
灰暗而坚固的利益同盟,消解了“禁令”所要伸张的正义。于是,一面是三令五申所允诺的虚幻图景,一面是真实世界上演的一切如旧,两种迥然不同的价值选择,自此分道扬镳、越走越远。前者用来应付多数人的悠悠之口,后者则迎合“少数人”的隐匿需求。
相关部门也是一样,禁止点招,却没有必要的查处力度和频度来支撑,注定会陷入言行相悖的尴尬。执法时的宽松尺度,无异于纵容了高校将“点招”继续到底……而除此以外,此事的另一症结在于,“招生权”在校方与职能部门间分配失衡。招录过程中,高校在一些关键环节握有太多自主变通的权力。久而久之,难免将之变现、用以谋利。
作为社会资源的大学学位,就这样沦为高校管理者的私产,乃至可以自用,可以兜售!当高校放弃了对于道德清誉的追求,转而去攫取世俗化的经济收益,注定会失去自我净化的自觉,久而久之做出令人瞠目结舌的事情,也就不足为奇了。
高校的管理者,丢失了对正确价值的追求,而是费尽心机地逐利。这一切,掩藏在“财政投入不足、教职员工待遇过低”等说辞下,曾经一度获得了相当多道德同情。只是,任何群体的利益诉求,都不能凌驾于全社会的公义之上。
而很多为一些民办高职院校招生的教师代理也是一样,学生未曾走入社会,就如同一张白纸,本来需要教师正确的帮助期参考,去引导,然而很多教师却站在利益的基石上去误导。
我们只要听听受骗考生所说:“我被最敬爱的老师骗了。”这个事情会对孩子今后的人生造成多大的影响?他以后还会相信这个社会吗?
学校教育在社会上是承担着道德责任的,它帮助受教育者获得对真理、善良和正义的认识,并以此来判断他们自己和社会的美德和缺陷。因此,各级学校,尤其是学校乃至教师在社会上的行为都会对受教育者产生深远的影响。
何以消除良心阴影下的阴谋?
高校招生本是一个教育行为,是高校向全社会展示社会良知形象的体现,也是高校坚守公正公平理念的体现。如果这样一个昭示社会公正的教育行为演变为一场利益的博弈,为了学校利益,面对处于弱势地位的考生,招生人员可以不讲诚信,高校可以不讲纪律,考生学校可以只图自己的利益,那高校招生的教育意义将丧失殆尽。那么如何彻底清除这条灰色链条?
前不久,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再次强化对招生权力的制约。不过,光有文件还不够,在行动上坚决落实方是解决之策,要健全各项权力制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民主决策办法,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把细节曝露在阳光下。
而且还要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招生行为,切实维护高考公平公正。要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建立完善高考制度。只有这样,才能避免高招沦为腐败者的“舞台”。(科技新发现 康斯坦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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