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7日从山西省政府获悉,今后在该省投资创业的大数据企业将会得到重金奖励,省政府还专门设立50亿元规模的促进大数据发展政府引导基金,用于对大数据企业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支持。
奖励办法为,对初创大数据企业入驻,政府投资建设的标准厂房和办公用房将按年给予办公场地租金补贴,300平方米以内免房租。对在该省注册成立且总部设在该省的大数据企业,每年按其税收增量部分给予奖励,按照其注册资本金规模,1000万元至1亿元且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1亿元至10亿元且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10亿元以上且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
对世界500强、国内电子信息百强以及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在该省落户并投资5亿元以上发展大数据业务,竣工验收后投产并正常运行一个会计度以上的,经认定给予500万元至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资信良好、成长性好且经营规范的大数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200万元以上的,按照当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的5%给予贴息,每户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对牵头制定大数据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或单位,在标准公告执行后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
奖励政策还规定,大数据企业或研究机构新认定为国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150万元奖励;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奖励;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新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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