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述:把元素的类型设计成一个参数,这个类型参数叫做泛型。
2、集合中泛型:
①集合接口或集合类在jdk5.0时修改为带泛型的结构
②在实例化集合类时,可以指明具体的泛型类型
③指明完以后,在集合类或接口中凡是定义类或接口时,内部结构(比如:方法、构造器、属性等)使用到类的泛型的位置,
都指定为实例化的泛型类型。比如:add(E e) -->实例化后:add(Integer e)
④注意点:泛型的类型必须是类,不能是基本数据类型,可以是基本数据类型包装类;需要用到基本数据类型的位置,拿包装类替换
⑤如果实例化时,没有指明泛型的类型。默认类型为Java.lang.Object类型
3、如果自定义泛型结构:泛型类、泛型接口、泛型方法
1、泛型类可以有多个参数,应将多个参数放到一起,例如:
2、泛型类的构造器:public GenericClass(){}
3、实例化以后,原来的泛型位置的结构必须与指定的泛型类型一致
4、泛型的不同引用不能互相赋值:编译时ArrayList和ArrayList是两种类型,运行时只有一个ArrayList被加载到JVM中
5、泛型如果不指定,将会被擦除,泛型对应的类型均按照为Object处理,但不等价于Object
建议:泛型使用都用,否则都不用
6、如果泛型类是一个接口或一个抽象类,则可以不创建泛型类的对象
7、JDK7,泛型简化操作:ArrayList arr = new ArrayList<>();
8、泛型指定中不能使用基本数据类型,可以使用包装类
9、在类/接口中声明的泛型,在本类或本接口中即代表某种类型,可以作为非静态属性的类型、非静态方法的参数类型、非静态方法的返回值类型,
在静态方法中不能使用泛型
10、异常类不能是泛型
11、不能使用new E[],可以使用E[] elements = (E[])new Object[capacity]
参考:ArrayList源码中声明:Object[] elementData,而非泛型参数类型数组
12、父类有泛型,子类可以选择保留泛型也可以选择指定泛型类型
①子类不保留父类的泛型:按需实现
没有类型 擦除
具体类型
②子类保留父类泛型:泛型子类
全部保留
部分保留
结论:子类必须是"富二代",子类除了指定或保留父类的泛型,还可以增加自己的泛型
泛型方法:
class Father{}
子类不保留父类的泛型
①没有类型,擦除
class Son extends Father{//等价于class son extends Father}
②具体类型
class Son extends Father{}
子类保留父类泛型
①全部保留
class Son extends Father{}
②部分保留
class Son extends Father{}
泛型继承方面:
①虽然类A是类B的父类,但是G<A>和G<B>二者不具备子父类关系,二者是并列关系
补充:类A是类B的父类,A<G>是B<G>父类
通配符使用:通配符:?
A是类B的父类,G<A>和G<B>没有关系,二者共同的父类时G<?>
①通配符指定上限:
上限extends:使用时指定的类型必须是继承某个类,或者实现某个接口,即:<=
②通配符指定下限:
下限super:使用时指定的类型不能小于操作的类,即:>=
举例:<? extends Number> (无穷小,Number] 只允许泛型为Number或Number子类引用调用
<? super Nunber> [Number,无穷大) 只允许泛型为Number或Number父类引用调用
<? extends Comparable> 只允许泛型为实现Comparable接口的实现类的引用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