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高级程序设计中的6.2.2(p.146)中提到,构造函数模型有这样一个问题:
以这种方式创建函数,会导致不同的作用域链和标识符解析,但创建的Function新实例的新机制仍然是相同的。
这句话该如何理解呢?
这一小节的目的是向读者说明“构造函数的方式”创建对象存在一个问题:每个方法都要在每个实力上重新创造一遍。
为什么呢?因为每通过构造函数new一个实例,构造函数中的代码就要执行一遍。对于字段属性来说,每个实例的字段本来就应该是独立的,当然没有问题;但是对于方法属性,我们是希望所有的实例是共享同一个的。
为了让读者明白为什么不同实例里面的方法是不同的,作者提醒读者不要忘了函数也是一种“对象”,是Function的实例。为了表达的更清楚,作者把方法定义从
this.sayName = function(){...}换成了this.sayName = new Function(...)。目的是让读者不要忘记函数(方法)也是对象的本质,所以每new一次都会产生不同的方法。至于你问的问题,作者是在说:我为了解释问题,把方法定义换了一种形式,这“会导致不同的作用域链和标识符解析”,但是定义函数的本质不变,即不同实例得到了不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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