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联系方式填写要求如下,如规则有变动请以备案页面系统提示/审核意见为准:
同一位负责人不能在所有备案中填写不同的手机号码/邮箱;同一个手机号码/邮箱不能给不同的负责人使用;同一位负责人是否可以给多个不同的主体担任主体/网站夫负责人,需按照各省份管局规则为准,可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填写;
应急联系为必填项,请填写负责人常用联系电话(无需填写座机)如在填写过程中提示该号码不能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相同,请更换成和联系方式1不同的号码。
联系电话必须填写负责人本人真实有效的电话,需本人接听,便于备案信息电话核实及备案成功后信息核查。
特殊省份规则:
目前河北要求联系方式1归属地需是河北、北京或天津。
天津个人备案:需要在主体信息备注处说明应急电话使用者与网站主办者的关系与姓名,必须是直系亲属电话或者本人其他号码。
天津非个人备案:应急电话可以填写法定代表人与网站负责人其他的电话号码,与主体负责人、网站负责人联系电话不同即可,需备注号码持有人姓名。应急联系方式需按照模板备注:应急电话使用人为 XXX 公司员工 XXX 。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阿里云实名注册用户自发贡献,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阿里云开发者社区不拥有其著作权,亦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体规则请查看《阿里云开发者社区用户服务协议》和《阿里云开发者社区知识产权保护指引》。如果您发现本社区中有涉嫌抄袭的内容,填写侵权投诉表单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本社区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