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的声明和实现应该分开写还是合在一起写?
比如说我把类的声明写在头文件上,把类的实现放在另外一个cpp文件上,到时候我在主程序调用这个类时,它会自动找到类的实现吗?
分开写好一点。
编译的时候,分别编译每个cpp文件成为.o文件,
最后链接每个.o文件,生成一个可执行的二进制文件
这个二进制文件已经包含了需要接口的实现的二进制。所以不存在找到找不到。
另,还有一个叫动态库的东东,在链接的时候不会放到可执行文件中去,那要怎么办呢?
就要让这个可执行文件去找了!即在执行文件之前,要设置动态库的查找路径。
比如在linux下就是配置LD_LIBRARY_PATH,通过这个路径找到其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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