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都知道面向对象中有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则『多用组合、少用继承』或者说『组合优于继承』。因为组合确实比继承更加灵活,也更有助于代码维护。
所以,建议在同样可行的情况下,优先使用组合而不是继承。因为组合更安全,更简单,更灵活,更高效。
注意,并不是说继承就一点用都没有了,前面说的是【在同样可行的情况下】。有一些场景还是需要使用继承的,或者是更适合使用继承。
继承要慎用,其使用场合仅限于你确信使用该技术有效的情况。一个判断方法是,问一问自己是否需要从新类向基类进行向上转型。如果是必须的,则继承是必要的。反之则应该好好考虑是否需要继承。
只有当子类真正是超类的子类型时,才适合用继承。换句话说,对于两个类 A 和 B, 只有当两者之间确实存在 is-a 关系的时候,类 B 才应该继承类 A。
资料来源:《Java工程师成神之路(基础篇)》,链接:https://developer.aliyun.com/topic/download?id=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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