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您好: 根据工信部[2013]158号文件要求补传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材料,经核查发现您的备案号"粤ICP备*******号"在工信部系统中缺少一张或多张备案图片材料,需要您立即将资料补充完整,如未及时补传资料,您的网站可能因备案信息不完整,导致备案号被注销。请您务必在【2016年1月29日】前完成提交变更备案信息的操作,将图片材料完善。请您尽快登录代备案管理系统提交变更备案操作。感谢您的配合,谢谢!
需要补传图片包括“主办单位证件、网站或主体负责人身份证、幕布背景核验照片、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
我都不知道要不要动它?你们情况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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