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根据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实际,特研究制定《邢台市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度培育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附件: 关于印发《邢台市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度培育计划》的通知
2020年3月11日
邢台市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度培育计划
按照省、市“三创四建”活动总体部署,特制定2020年度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作为调结构、转方式的重要抓手,以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着力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体系,优化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政策环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与质量双提升。
(二)年度目标。通过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体系、强化创新服务、开展精准培训等举措,到2020年底,全市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0家以上,总数达到400家以上。
二、重点任务和分工
(一)充实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库。采用定向培育的方式,筛选符合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领域、创新基础好、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企业,壮大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库。
(二)持续开展全方位创新服务。聚焦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科研管理、财务管理等短板,开展常态化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培训;充分利用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技术大市场等,开展资源对接服务,推动知识产权、先进技术等创新要素向入库企业聚集,2020年培训企业300家以上。
(三)积极对接引进京津创新资源。积极引进京津高科技企业,对京津高新技术企业在我市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直接纳入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作为培育重点在研发资金、创新服务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对整体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河北省跨区域整体搬迁高企资质认定实施细则》(冀高认办〔2017〕7号),通过便利化服务实现高企资质互认,确保其持续享受高企优惠政策。
(四)大力支持专业化服务机构建设。按照《邢台市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重点服务机构建设工作指引(暂行)》(邢科字〔2018〕21号),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服务机构进行统一管理、考核,支持服务机构完善服务功能、拓展服务业务、提升服务水平,有效服务企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支持。市级财政科技资金继续对非省财政直管县(区)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成效明显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机构,给予适当的后补助资金支持。鼓励各县(市、区)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服务机构给予资金补助,调动企业申报和创建高新技术企业的积极性。
(二)落实优惠政策。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深入宣传解读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办理程序,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与政策落实高度衔接,优化纳税服务,加快兑现进度,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
(三)强化考核督导。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动态监测,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跟踪和分析。将高新技术企业新增数量纳入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体系。各县市区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培育方案,建立完善激励政策,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