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倡议,将“电子商务法”升级为“数字经济法”。
马云今天(4月22日)在福州举办的“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开幕式上说,人类正在进入IoT(物联网)时代,万物互联将会带来数据爆炸。全世界都面临数据时代带来的挑战,但今天的数据和未来相比,只是沧海一粟。在这样的未来面前,中国当前需要一部数字经济法。
他认为,这部数字经济法不仅仅是监管法,而应该是一部发展法、一部未来法、一部全球法,它是着眼于事业发展、面向未来、有全球眼光和担当的法,我们建议完善相关法律。
马云在演讲中强调,举纲才能目张,创新发展思路,从技术创新开始走向制度创新。中国在数字经济上的制度创新,是对世界真正的贡献,也是对世界真正的担当。
“电子商务只是数字经济的序幕,很小的一部分,数字经济将全面影响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它远远超越电子商务。”马云说,我们认为“电子商务法”应该升级为“数字经济法”。
马云倡议制定“数字经济法”的观点,在此次会议上引发共鸣。多位业内人士也认为,如果仅仅把立法焦点聚焦于电商而非数字经济之上,难以反映出中国数字经济高速发展的现状。
近段时间,电子商务法修订已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数字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储殷说,《电子商务法》最新修订案中,“数字信息”概念首次提出,替代原来的“数据信息”。一字之差,却体现出大数据的时代需求,以及“数字化转型”的社会新现实。
但是,储殷提到,早有学者指出,以五六年前的电商形态为依据制订的《电子商务法(草案)》刚问世就已经落后于数字时代——“不要说政策制定者,即便是电商企业本身,也很难在当时就预料到五年之内的行业巨变,以及中国会诞生焕然一新的’数字经济体’”。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赵鹏此前在2018新经济智库大会上就建议研究、制定出台“数字经济促进法”,并通过它建立一个跨部门的机制,定期评价既有法律监管规则的适当性,同时建立监管部门和产业、社会对话的机制。
储殷也认为,中国应该推进数字经济立法,在充分调研、听取专家、企业家意见的基础上,也充分借鉴英国的立法经验和执法实践,尤其是借鉴美国在硅谷的宽松有序的产业发展环境和高效合理的协同管理机制。“在大国博弈日益激烈的今天,这种制度上的进化将是中国国家竞争力中最重要的部分。”
原文发布时间为:2018-04-22
本文作者:网商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