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抽象类
定义为抽象的类不能被实例化。任何一个类,如果它里面至少有一个方法是被声明为抽象的,那么这个类就必须被声明为抽象的。被定义为抽象的方法只是声明了其调用方式(参数),不能定义其具体的功能实现。
继承一个抽象类的时候,子类必须定义父类中的所有抽象方法;另外,这些方法的访问控制必须和父类中一样(或者更为宽松)。例如某个抽象方法被声明为受保护的,那么子类中实现的方法就应该声明为受保护的或者公有的,而不能定义为私有的。此外方法的调用方式必须匹配,即类型和所需参数数量必须一致。例如,子类定义了一个可选参数,而父类抽象方法的声明里没有,则两者的声明并无冲突。
这也适用于 PHP 5.4 起的构造函数。在 PHP 5.4 之前的构造函数声明可以不一样的。
abstract class AbstractClass .... class ConcreteClass2 extends AbstractClass
- interface 接口
使用接口(interface),可以指定某个类必须实现哪些方法,但不需要定义这些方法的具体内容。
接口是通过 interface 关键字来定义的,就像定义一个标准的类一样,但其中定义所有的方法都是空的。
接口中定义的所有方法都必须是公有,这是接口的特性。
interface iTemplate class Template implements iTemplate
3.trait
Trait 为了减少单继承语言的限制,使开发人员能够自由地在不同层次结构内独立的类中复用 method。Trait 和 Class
组合的语义定义了一种减少复杂性的方式,避免传统多继承和 Mixin 类相关典型问题。
Trait 和 Class 相似,但仅仅旨在用细粒度和一致的方式来组合功能。 无法通过 trait
自身来实例化。它为传统继承增加了水平特性的组合;也就是说,应用的几个 Class 之间不需要继承。
trait ezcReflectionReturnInfo class a{use ezcReflectionReturnInfo;}
其实最重要的是下面的几句话 --2333@(小乖)
把这三个一对比,你可以发现,实际他们就在解决代码重用的问题。
而interface更像是模板,里面只需要写有什么方法,而使用接口的,就必须遵循我的规范,要实现我提供的所有的方法;
而abstract 包含了interface功能,有abstract的方法,在继承后就要去重写,遵循它,但是参数可以多出来
没有abstarct的方法就可以继承直接使用
trait 嘛,就跟class相似了,不需要继承,使用use就可以直接使用。而且
优先顺序是当前类中的方法会覆盖 trait 方法,而 trait 方法又覆盖了基类中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