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永远不需要销毁对象”只是说明在Java中不需要销毁对象。其实往往就是因为这一个理念会导致一些问题。比如一个全局的静态集合,如果不断的添加对象到集合中,那么这部分的对象是永远不会被销毁的,而不是不需要销毁他们,除非进程杀死。我们要慎重的小心的处理这一部分对象,要有清理或者删除的机制,不能让其永远存留在我们全局静态集合中。除非他是有限量的且对全局来讲有价值的。
从作用域的角度来说,对于基本类型的变量,出了{}(大括号)的作用域,变量就销毁了。但是对于对象变量,由于对象存在堆里,堆里的存储不受作用域控制的,所以就算除了作用域,对象仍然是占据内存的。这个时候垃圾回收器就闪亮登场了,它会替我们监视堆中的对象还有没有被引用,没有被引用就会被回收掉,从而释放掉其占用的内存空间。这在c/c++中可是一个很困难的地方,所以Java门槛比c/c++门槛低了很多。(习惯了以后,都差不多)
“2.4 创建新的数据类型:类”就进入到了我们面向对象编程最重要的领域了:抽象。也就是确定对象的类型,在这个类型里定义一个对象的哪些属性和行为。例如:
classAtypeName{/*Class body goes here*/}
这就引入了一种新的类型,然后你就可以使用new来创建这种类型的对象:
AtypeNamea=newAtypeName();
虽然new出来的我们的对象,但是这个对象没有什么作用,因为它的类型中没有任何的属性和方法。
下面我们就给我们这个对象的类型加一些有用的内容,这就是“2.4.1 字段和方法”要讲的。字段就是属性,也可以指数据成员;方法就是函数,或者第一章中列举灯的例子中提到的接口或者就叫消息。在Java中我们要做的全部工作就是定义类,产生那些类的对象,以及发送消息给那些对象。不管以后你从的是什么工作,只要是用到java的,就是上面那一句话。
字段可以是基本类型,也可以是其他对象。下面是一个只包含基本类型的字段的类,这个类没有方法:
classDataOnly { inti; doubled; booleanb; }
Java中类的字段是基本类型,哪怕是没有初始化,也会保证有默认值的:
但是最好对变量进行正确的赋值,默认值并不能保证业务数据处理的正确性。
“2.5 方法、参数和返回值”这一小节就进入到了我们类中的方法的定义。方法的基本组成部分包括:名称、参数、返回值和方法体。基本形式如下:
ReturnTypemethodName( /* Argument list */ ) { /* Method body */}
方法名称和参数列表唯一标识一个类的某个方法。返回值代表调用方法后想要得到什么样的值,参数列表给出来要传给方法的信息的类型和名称。下面就是通过对象名称来调用我们的方法:
objectName.methodName(arg1, arg2, arg3);
方法可以没有参数,也可以没有返回值,下面举一个不带参数的有返回值的例子:
intx=a.f();
在调用方法时,如果有参数列表,必须保证传入的参数的类型跟参数列表一一对应上,例如:
ReturnTypemethodName(intarg1, Stringarg2, AtypeNamearg3 ) { /* Method body */}
那么在调用的时候必须保证参数类型对应上objectName.methodName(int , String , AtypeName );“2.5.1 参数列表”这一小小节描述的不是很理解,貌似是在说参数列表必须是对象类型的,它把基本类型刨除在外了。下面还提到了一个代表返回值的关键字return,如果方法有返回值通过return指定,如果没有返回值,即返回值是void类型的,可以在方法中通过return;终端方法的继续执行,下面通过几个例子感受一下。
booleanflag() { returntrue; } doublenaturalLogBase() { return2.718; } voidnothing() { return; } voidnothing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