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份功能
为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数据库需要常规的自动备份来保障数据的可恢复性。
RDS提供如下两种备份功能:
数据备份:强制项,您每周必须选择两天及两天以上的备份周期和备份时间段来进行全量的常规物理备份。另外,您也可以根据运维需要,通过控制台或者API随时发起全量的临时物理备份。
日志备份:可选项,您可以选择开启或者关闭。如果关闭日志备份,那么恢复数据时只能恢复到数据备份集所在的时间点。数据备份和日志备份使用相同的过期删除策略。您可以将备份过期的天数设置为7到730中的任何一个数字,也可以通过调整过期策略实时删除较老的备份。
恢复功能
数据可恢复性是判断数据库运维可靠性的关键指标。
RDS提供如下三种恢复功能:
按备份集恢复:您可以将指定备份集的数据恢复到一个临时实例或克隆实例上。您可以在临时实例或克隆实例上检查自己的数据是否完好。
按时间点恢复:您可以选择临近时间点,系统根据全量备份以及之后的日志备份,将数据重新放到一个临时实例或克隆实例上。
覆盖性恢复:您可以将指定备份集的数据恢复到当前RDS实例上,而非临时实例或克隆实例。但若您使用这种恢复方式,恢复后的实例将不具备数据恢复功能,谨慎使用。数据恢复功能和备份策略紧密相关,其中:
数据恢复的早时间取决于早一个数据备份(与数据备份的频率和过期策略相关)。
数据恢复的晚时间取决于后一个日志备份(与日志生成量有很大关系)。
数据恢复是否支持按时间点恢复取决于日志备份是否开启。
数据恢复的速度取决于数据备份的频率(也与日志生成量有很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