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份功能
为了保证数据完整可靠,数据库需要常规的自动备份来保证数据的可恢复性。
RDS提供两种备份功能,分别为数据备份和日志备份。
数据备份为强制项,用户一定要在一周七天内选定两天或两天以上的某一个时间段执行全量的常规物理备份。另外用户也可以根据运维需要,通过控制台或者Open API随时发起全量的临时物理备份。
日志备份为可选项,用户可以选择开启或者关闭。如果日志备份关闭,那么数据恢复时只能恢复到数据备份集所在时间点;数据备份和日志备份使用相同的过期删除策略。用户可将备份过期的天数设置为7到730中的任何一个数字,也可以通过调整过期策略实时删掉较老的备份。
恢复功能
数据可恢复性是一个数据库可靠运维的关键指标。
RDS 提供三种恢复功能,分别为按备份集恢复、按时间点恢复和覆盖性恢复。
按备份集恢复:用户可以将指定备份集的数据恢复到一个过期时间为2天的临时实例上。用户可以在临时实例上检查自己的数据是否完好。
按时间点恢复:用户可以选择临近时间点,系统根据全量备份以及之后的日志备份,将数据重放到一个过期时间为2天的临时实例上。
覆盖性恢复:用户可以将指定备份集的数据恢复到当前RDS实例上,而并非临时实例;注意这种恢复方式一旦执行,原实例不提供2次恢复能力,谨慎使用。数据恢复功能和备份策略紧密相关,其中:
数据恢复的早时间取决于早一个数据备份(与数据备份的频率和过期策略相关)。
数据恢复的晚时间取决于后一个日志备份(与日志生成量有很大关系)。
数据恢复是否支持按时间点恢复取决于日志备份是否开启。
数据恢复的速度取决于数据备份的频率(也与日志生成量有很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