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SAP系统中,信贷是由信贷控制范围管理的。信用控制范围是一个为客户指定和控制信用限额的组织单元。依赖于公司的需求,应收款可以使用集中的或者分散的信用政策来管理。
按法人的要求,我们可实行集中式,非集中式或混合式的信贷管理。如果我们的信贷管理是集中式的,则可把我们的全部公司代码定义为一个信贷控制范围。反之,如果我们的信贷政策需要非集中式的信贷管理,则可把每个或每组公司代码定义为一个信贷控制范围。
信贷控制范围在这里定义,
分散的组织结构: 使用分散的信用政策,每个公司代码可以为它的客户确定它自己的信用数据。一个销售组织只可以分配给一个公司代码,一个业务交易只可以分配给一个信用控制范围。
集中的组织结构:在集中的组织结构中,公司代码组合到信用管理的一个信用控制范围。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为客户执行跨公司代码的信用管理。如下的配置,
将所有公司代码分配给同一个信贷控制范围,说明是集中式的信用管理。
信用控制范围的货币-分散的Currency of Credit Control Area-Decentralized:每个信用控制范围设置了一个缺省的货币。
信用控制范围的货币-集中的Currency of Credit Control Area-Centralized: 如果信用控制范围包含的公司代码的本地货币不同于信用控制范围的货币,则应收款会按信用控制范围的货币重新计算。任何未清的订单,交货或者Billing价值也都会按信用控制范围的货币重新计算。
确定信用控制范围: SAP系统之,信用控制范围的确定按照如下顺序执行:
· 用户出口(EXIT_SAPFV45K_001);
· 来自付款人主记录的销售范围视图(Credit control area field in Billing view);
· 销售范围
· 销售组织的公司代码
通过公司代码来确认是以前可用的功能,这种形式的分配任然设置为标准的。只有来自销售订单的抬头数据会被用户出口考虑。只有在没有后续凭证存在的时候才可以修改信用控制范围。
信用控制范围对销售范围的分配,配置在这里:
客户主数据销售视图里的'信贷控制范围'字段,
单个客户或客户组信用限额Credit Limit for Individual Customers or Groups of Customers:为集团公司统一指定信用数据是可能的;这些统一的数据,例如风险类别和信用限额,对所有成员公司都有效。 所有成员公司的未清订单价值和应收款在一个通用信用管理科目中管理。
新客户的信用限额Credit Limit for New Customers: 在业务场景A,如果还没有为客户输入信用数据,则不会执行信用控制。在业务场景B,立即为新客户确定信用数据,这意味着信用控制从一开始就执行。
我们可以在信用控制范围的配置中控制风险类别的自动分配,销售代表组和信用限额。见如下配置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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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13 整理于苏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