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获悉,该局已正式印发《海口市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该市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包含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3类,并于每年实行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良好”以上的可获一定的运营资金补贴。
据介绍,科技创新创业平台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企业和企业家精神为目的,为初创企业、创新团队、创客等提供物理空间、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是海口全市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孵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新创业人才、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载体。
《办法》规定了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3类平台的备案登记需具备的基本条件,明确由平台运营机构负责平台的发展和日常管理工作。
同时,根据《办法》,年度绩效考核重点考核创新创业平台的管理服务、科技型企业和创新团队培育成效等内容。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年度绩效考核为“良好”以上的可获一定的运营资金补贴,财政奖励和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公共技术平台建设、技术服务、管理及投融资服务;连续两年年度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相应备案资格。
此外,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平台的自动纳入海口市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的管理范围,并应自觉接受税务、科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