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虽然是我做的一点评论,不过也拿出来作为小文,滥竽充数一篇了。以弥补今日文章可读性方面的欠缺。
乔纳森·舒瓦茨写了博客所以称“将来每个人都会有一个blog”,并不奇怪,当然博客是否是每个人都要有,自己以为是谬论。我们可以做一些类比来看看。
拿博客比身份证,身份证具有法律效应,是证明你是社会公民并识别你的标志,所以每个人都有一份。但是博客不具有法律效应,没有博客也不证明你就没法在网上生活,同时有了博客也并非表示你有一个识别的法律效应,所以博客不是强制性,也不是身份的代表所以不是每个人都要有的。
拿博客比照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照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博客。看起来很合理,但是照片具有一定的隐私性,只有比较开放的人才会把自己的照片都展示出来,而且照片操作更为简单,成本更低廉更人性,更容易被人接受。这就是为什么每个人都有照片却不一定每个人都有视频的道理(不过估计光盘厂商会提出这个口号的,每个人至少都要有一张放满视频和照片的光盘)。
拿博客比日记,也许这才是大家最能接受的比较了。博客和日记也许最像,虽然我们认为博客可以是完全的图像和视频博客,但是大部分博客还是停留在甚至只能停留在以文字为主的范围内。但是能坚持写日记的人好像十中无一,博客如果没有定期更新,它的价值就会大打折扣,但是定期更新是件累人的事情,在80年代和国外大家还喜欢写日记,因为生活节奏毕竟不快,节假日也很多,但是我们呢?我们现在的工作很繁忙,有闲情逸致去搞博客的人那就比当年写日记的人更少了。
拿博客比信息源,博客是消息源,但是这个消息源是个体的,具有不确定性。虽然个性的语言,更真切的内容能吸引人,能感觉这比一些新闻渠道发送的消息要好。但是毕竟这属于小道消息,就跟各色小吃与正餐道理一样。小吃虽然让人喜欢,但是正餐却最能解饿。
当然做博客确实对个人有好处,至少可以当一个多媒体名片用,但是有好处的东西多了。就如上文的视频光盘之类的,有好处和被广泛接受那是有距离的,而且要求一个人费时费力去做,看不到现实的利益与法规规定,那这个东西就肯定只是昙花一现。
拿博客比身份证,身份证具有法律效应,是证明你是社会公民并识别你的标志,所以每个人都有一份。但是博客不具有法律效应,没有博客也不证明你就没法在网上生活,同时有了博客也并非表示你有一个识别的法律效应,所以博客不是强制性,也不是身份的代表所以不是每个人都要有的。
拿博客比照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照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博客。看起来很合理,但是照片具有一定的隐私性,只有比较开放的人才会把自己的照片都展示出来,而且照片操作更为简单,成本更低廉更人性,更容易被人接受。这就是为什么每个人都有照片却不一定每个人都有视频的道理(不过估计光盘厂商会提出这个口号的,每个人至少都要有一张放满视频和照片的光盘)。
拿博客比日记,也许这才是大家最能接受的比较了。博客和日记也许最像,虽然我们认为博客可以是完全的图像和视频博客,但是大部分博客还是停留在甚至只能停留在以文字为主的范围内。但是能坚持写日记的人好像十中无一,博客如果没有定期更新,它的价值就会大打折扣,但是定期更新是件累人的事情,在80年代和国外大家还喜欢写日记,因为生活节奏毕竟不快,节假日也很多,但是我们呢?我们现在的工作很繁忙,有闲情逸致去搞博客的人那就比当年写日记的人更少了。
拿博客比信息源,博客是消息源,但是这个消息源是个体的,具有不确定性。虽然个性的语言,更真切的内容能吸引人,能感觉这比一些新闻渠道发送的消息要好。但是毕竟这属于小道消息,就跟各色小吃与正餐道理一样。小吃虽然让人喜欢,但是正餐却最能解饿。
当然做博客确实对个人有好处,至少可以当一个多媒体名片用,但是有好处的东西多了。就如上文的视频光盘之类的,有好处和被广泛接受那是有距离的,而且要求一个人费时费力去做,看不到现实的利益与法规规定,那这个东西就肯定只是昙花一现。
本文转自驳客:站在真理的对面博客51CTO博客,原文链接http://blog.51cto.com/fangsheng111/5724如需转载请自行联系原作者
驳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