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拟出台竞价上网新政 光伏业将走向“寡头时代”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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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行业“躯壳公司”仅靠着人脉和“路条”,就可以活得有滋有味的日子或许走到了尽头。

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征求完善太阳能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指导意见的函》(下称《指导意见》)并征求意见。《指导意见》提出,要按照各类型光伏发电的特点,和国家支持的优先程度,对光伏发电年度规模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先进技术光伏发电基地单独下达年度建设规模,屋顶分布式光伏和地面完全自发自用的分布式光伏电站,不受年度规模限制,其他项目通过竞争方式配置,上网电价作为重要的竞争条件,权重占比至少为20%。

业界人士表示,交给市场来说话的“竞价上网”的新政,一旦在全国启动实施,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的时代将加速度来临。

作为中国最大的民营绿电巨头,协鑫集团掌门人朱共山一直在推进平价上网。朱共山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随着技术进步,光伏产业要逐步摆脱补贴依赖,企业自身要加大研发投入和科技创新力度。

与协鑫同在江苏发家、并跻身成全球第三大组件巨头的阿特斯内部人士在向界面新闻记者透露,能源局拟推行的光伏电站竞价上网“新政”,将是中国光伏产业的第二次变革。此举不仅可以严控“路条”倒卖等不正常的现象,对于整个光伏行业成本、推进平价上网有极大的推动。

“国家在顶层设计上力行光伏电站竞价上网,引领中国光伏行业朝着健康方向发展,避免重蹈此前光伏组件泡沫破灭的覆辙。”天合光能的一位内部人士对界面新闻表示。光伏泡沫曾让短期内冲上全球第一的中国光伏产业付出了高昂的学费。尚德、赛维LDK等光伏巨头走向破产、重组甚至改换门庭。英利绿色能源连续四年巨亏,至今仍然在扭亏的重任上咬牙慢行。诸如天威集团等在光伏产业砸下重金后彻底失败并全身而退的大型国企更是不一而足。

能源局在《指导意见》中一再强调,在快速发展的光伏领域,国内部分地区光伏电站项目配置混乱,影响了太阳能发电产业的健康发展。对于同船逆水而行的金融系统来说,一些企业甚至是随时引爆的地雷。

对于“配置乱象”,大量的弃风、弃光等实际问题成为佐证。朱共山在近期央视《对话》节目中表示,清洁能源的特点是就近消纳,未来太阳能与储能结合,人人既是能源的生产者,又是能源的消费者。与之相应。电网和全社会的观念需要变革。他建议,应借鉴美国的新能源消纳政策,规定各省、电网公司的消纳比例,风、光电站开发企业也要给电网建设时间,在投资选址上优先考虑消纳能力。

《指导意见》的现实意义在于,规范了市场秩序,可以确保有实力、有技术、有业绩的企业获得项目资源,促进中国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为光伏电力平价上网扫清了障碍。

《指导意见》中光伏电站竞争上网电价项目,是指不通过主管部门发放“路条”的方式获得地面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资质,而是通过市场化的竞价方式获得该资格,在保证一定的发电效率和质量的前提下,谁的报价低谁获得项目建设权。

江苏光伏协会人士称,对于规模化制造企业和低成本资金获取的电站开发商而言是利好消息。

目前,光伏电站项目总规模受到一定控制,加上光伏发电上网补贴资金有限,让所谓的“路条”成了稀缺货,一些规模小、但有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有人脉的公司,能更容易获取电站批文(“路条”)。

“该政策的目标就是平价上网,有技术、成本和管理优势的企业可以拿到更多的市场份额。”光伏业观察资深人士张林烽在回复界面新闻时置评,上网电价会在逐渐竞争中逐步下降,财政补贴压力会减轻,同时又会促进更多的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提高发电效率,驱逐行业劣币,以往靠着人脉拿“路条”、骗取补贴的企业将被挤出市场。

随着平价时代的临近,国家强力规范政策越来越完善,此前许多重心一直在国外的企业也加快了回归国内的步伐。

全球光伏组件出货量排名前三的中概股巨头天合光能、阿特斯及晶科能源纷纷加大国内应用市场的投入。已经在组织架构上组建国内部门,集中兵力开拓国内的市场应用。

阿特斯全球市场总监张含冰在回复界面新闻记者时表示,光伏电站竞价上网新政,短期可能会导致恶性竞争。她同时认为,政策执行越来越完善,长远来看,可以充分发挥依靠技术征服国际市场的长处,海外和国内市场齐头并进。

张林烽认为,平价上网时代的来临,在欧美双反打压中不断成熟的中国大牌企业,更加有动力扎根国内应用市场,此前许多活跃的非主流企业将与这些巨无霸贴身博弈,这或许意味着中国光伏发电领域将从群雄混战迎来“寡头天下”。

本文转自d1net(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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