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从观念上还是从机制上,包括许多政府部门和互联网企业在内,全社会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并不到位,尤其是对重要网站、数据库和关键基础设施信息系统缺乏有力的网络安全审查与保护机制。(新华网 9月5日)
当前,面对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电信进行诈骗,其手段变化多端,方式层出不穷,对个人生命财产带来严重的威胁,对整个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困扰。最近轰动全国的“徐玉玉案”更是让我们对电信诈骗恨之入骨,因此,加强网络安全治理,亟需法律制度发力。
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要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规范与法律规范教育,对待网络失范行为必须坚持道德与法律双管齐下,政府机关和相关网络管理部门要不断加强网络安全的教育和宣传力度,督促各相关门户网站严格做好公民个人信息的保密工作,严密监管泄露渠道;同时加强对广大网民的教育普及力度,使大家充分认识到网络伦理的重要性,在网络生活中切实做到用道德和法律约束自己,规范自己。
健全网络执法体系。为确保网络畅通和健康发展,必须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当前网络以其便利的特点渗透到人们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不法分子更是瞄准大好时机,网络违法犯罪的情形日益严重,单靠道德的约束已无济于事,唯有靠法律的刚性约束才能解决根本问题。因此,针对我国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要尽快完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可操作性,严格让网络犯罪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调动网民积极参与。在互联网时代,大众网民既是互联网治理的参与者,也是评判者,因此,要大力提高网民的媒介素养,在网络交流中谨言慎行,加强自律,使他们能够在主流价值观的引导下,始终坚持正确的网络言行,同时积极引导周围网友的言行,扮演好网络安全治理“把关人”的角色,共同还网络一片清朗的空间。
本文转自d1net(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