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2日,EDPB通过了关于GDPR下行政罚款计算的指南V2.1《Guidelines 04/2022 on the calculation of administrative fines under the GDPR(Version 2.1)》(下称“04/2022号指南”),以统一监管机构在计算罚款金额时使用的方法。04/2022号指南是对2017年第29条工作组关于行政罚款申请和设定的指南(WP253)的补充。而WP253指南侧重于罚款的适用情形。
本文对EDPB发布的关于通过视频设备处理个人数据的指南《Guidelines 03/2019 on processing of personal data through video devices(Version 2.0)》(下称“03/2019号指南”)的要求进行提炼总结,为数据控制者和处理者提供指导,以确保他们在视频监控处理中遵守适用的数据保护法律和规定,并保护数据主体的权利和隐私。
接上,自从《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以来,对于金融/汽车/新零售等处理大量个人敏感信息的企业来讲,个人数据使用在企业内部变成一个“谈虎色变”的问题,有合规意识的业务开始拉上合规、法务、安全团队开启评估审批,但在很多没有PbD(Privacy by Design)机制的企业来讲,遇到这类问题的合规/法务同学往往会很头疼,“合法性事由”的适用性在不断压缩,告知同意/PIA/第三方管理/DSAR犹如一道道天堑,如果整改那么业务要延迟甚至推倒重来,如果不整改业务要带隐私合规风险上线,变成了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问题。今天这篇文章我们来谈谈个人数据使用环节的合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