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面举措包括完善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建立企业破产和退出状态公示制度、保障破产程序依法规范推进。
其中,完善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制度放在首位。
要完善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制度,使中小微企业在开办便利的同时退出也便捷,促进改善市场主题结构,提高市场主体活跃度。
建立企业破产和退出公示制度,及时将企业破产和退出状态相关信息列入可公开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中,完善信用机制建设,促进公平竞争。
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破产程序依法规范推进,完善管理人制度,强化管理人依法履职责任,发挥债权人委员会、债券持有人会议等协调协商作用,依法保护职工和债权人、投资者权益,依法打击企业破产或退出中恶意逃费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