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论》第三篇《战略概论》的主要内容
《战略概论》是《战争论》的第三篇,是全书的核心内容,主要论述了战略的定义和三任务、战略五要素和战略四原则,其中战略四原则是《战略概论》的核心(如图1所示)。
图1 《战略概论》的主要原则
一 战略定义和三任务
在战略的论述中,《战争论》首先给出了战略的定义,战略的定义是:战略是为了达到战争目的而对战斗的运用。然后给出了战略的三种主要任务,分别为拟制战争计划,拟制各战局方案及部署战斗,根据实际战争做必要修改。从系统思考的角度来说,战争计划是总目标,拟制各战局方案及部署战斗是分目标,就是将总目标分解为可执行的分目标,根据实际战争做必要修改,相当于系统思考的反馈和修正环节。战略三任务包含了负反馈控制的目标、执行和反馈修正,从而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闭环控制系统(如图2所示)。
图2 战略三任务
《战争论》中写道:“战略是为了达到战争目的而对战斗的运用,因此,战略必须为整个军事行动规定一个适应战争目的的目标,也就是拟制战争计划;并且必须把达到这一目标的一系列行动同这个目标联系起来,也就是拟制各个战局的方案和部署其中的战斗。所有这一切,大多只能根据那些与实际并不完全相符的预想来确定,而许多涉及细节的规定根本不能在事先做好。因此很明显,战略也必须到战场上去,以便在现地处理各种问题,并且不断对总的计划做必要的修改。所以,战略在任何时刻都不能停止工作。”
战斗的目标是使敌人无力抵抗,手段是消灭敌人。战术的目标是胜利,战术的手段是使用军队;战略的手段是利用战术的胜利,战略的目标是促使与敌人的媾和。战斗的目标是完成战术的手段,战术的目标是完成战略的手段。战略可以看做对于整个战争的总体规划,战术用来实现战略目标,战斗用来实现战术目标。《战争论》中写道:“战略是为了达到战争目的而对战斗的运用,因此,战略必须为整个军事行动规定一个适应战争目的的目标,也就是拟制战争计划;并且必须把达到这一目标的一系列行动同这个目标联系起来,也就是拟制各个战局的方案和部署其中的战斗。”
二 战略五要素
战略五要素包括精神要素、物质要素、数学要素、地理要素和统计要素。《战争论》中写道:“我们可以把决定战斗的运用的战略要素适当地区分为以下几类:精神要素、物质要素、数学要素、地理要素和统计要素。
精神素质及其作用所引起的一切属于第一类;军队的数量、编成、各兵种的比例等等属于第二类;作战线构成的角度、向心运动和离心运动(只要它们的几何数值是有计算价值的)属于第三类;制高点、山脉、江河、森林、道路等地形的影响属于第四类;最后,一切补给手段等属于第五类(如图3所示)。”
图3 战略五要素
精神要素包括统帅才能、军队武德、民族精神、胆量和坚忍。
物质要素包括军队数量、编成人数和兵种比例。
数学要素包括直线式作战和向心圆式作战,其他作战是这两种作战不同比例的组合。《战争论》写道:“整体的几何形式可以归纳为两种:一种是直线式,另一种是向心圆式。所有其他一切形式都是以这两个形式中的二种为基础引申出来的。”
在直线作战中,双方利弊相等。《战争论》写道:“显然,直线式可以看做是对双方利弊相等的形式,因为双方的条件完全相同。”
向心圆式,双方利弊不相等。向心运动,即包围形式有三种利益和两种不利。三种利益包括多面进攻、命中率增加和切断敌人退路。两种不利包括集中兵力速度慢和信息传达被削弱。《战争论》写道:“使用兵力时采取包围形式有一个特点:它不仅能够增加双方同时使用的兵力总数,而且使我方有可能比敌人投入更多的兵力。包围开式的第二个利益是,子弹的命中率只要能够增加1倍,那么集中射击的效果就大为提高。第三个利益是能够切断敌人的退路。
但是,包围形式也有一种特殊的不利,这就是包围时兵力分散在较大的空间中,因此它的作用从两方面受到了削弱。包围者用于通过一定空间的时间不能再用于战斗了。这时,包围者所进行的一切不是恰好垂直于敌人战线的运动,比被包围者所通过的空间大,因为被包围者或多或少地是在他的小圆的半径上运动,而包围者是在大圆的圆周上运动,这就有很大的差别。整体的统一性也会由于传递情报和命令需要经过的空间较大而受到削弱。”
离心运动,即被包围有两种利益,包括兵力集中和内线运动。《战争论》写道:“可是军队在离心运动时,相应地有什么优点呢?显然是军队集结在一起和在内线运动这两点。”
地形要素包括地形的影响,制高点、山脉和河流等。地形有三种影响,包括妨碍通行、妨碍观察和对火力的防护。制高点有三种影响,包括妨碍通行、增加命中率和便于观察。
统计要素包括一切补给手段。
三 战略四原则
战略四原则是本篇的核心,第一原则是用最高的精力使用我们所可能动用的一切兵力。第二原则是尽可能集中兵力在准备作决定性打击的点上。第三原则是不可浪费时间,行动快速可获得先机。奇袭,为获致胜利的最强力因素。第四原则是用最高的精力来追随已获的成功。追击已败的敌人实为获致胜果的唯一手段(如图4所示)。
图4 战略四原则
关于战略四原则,《战争论》写道:
“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是:尽最大的努力动员我们可以动员的一切力量。
第二个原则是:在将要进行主要进攻的地点上尽可能多地集中兵力,为了在这个主要地点上更有把握地取得胜利,宁可在其他地点上忍受不利。主要地点的胜利将消除其他的一切不利。
第三个原则是:不丧失时间。如果我们从推迟行动中不能得到特别重大的利益,那么尽可能快地行动就很重要。我们行动迅速,就能使敌人的许多措施在其准备过程中就遭到破坏,就能首先得到舆论的支持。出敌不意在战略上起的作用比在战术上重要得多;它是导致胜利的最有效的因素。
第四个原则是:以最大的毅力来利用我们所取得的成果。只有对被击败的敌人进行追击才能获得胜利的果实。
第一个原则是其他三个原则的基础。如果人们贯彻了第一个原则,那么人们就可以最大胆地去实现其他三个原则,而不会孤注一掷。第一个原则为在后方不断形成新的力量创造了条件,利用新的力量可以使任何不利的情况重新好转。”
如果说《战略概论》是《战争论》的皇冠,那么战略四原则就是皇冠上最璀璨的明珠,战略四原则是《战争论》最核心的原则。
摘自《可以量化的军事学》
图5 《可以量化的军事学》全书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