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每个人编程习惯不同,本文仅记录自己最常用的键盘命令。
1.将光标进行向左选择/向右选择:
:按住shift
键盘方向键的左右
2.将光标移动到当前--行首or行尾:
:我这里自定义了键位command
+方向键左or右
关于如何自定义键位,如下图:
3.插入多个光标进行同一操作:
:按住option
+鼠标单击
4.快速呼出命令面板
:按住shift
+command
+p
5.光标按照单词长度移动
:按住option
+方向键左右
什么意思呢?如下图,如果我的光标从最开始移动,按照平常的移动方式,我需要按十几下方向键。但现在我按住option
再移动的话,它会从npm
-->i
-->&&
-->npm
...光标会以单词长度为移动单位,现在我只需要按六七下即可跳跃到末尾(不要抬杠为什么不使用上面的方法2)。
6.将光标所处的整行全选
这个不确定是不是我自定义的键位,不过我用着挺舒服的。
:按住shift
+command
+方向键左右
7.整行注释
:按住shift
+/
(也就是问号那个键位)
8.选择光标当前的变量
:按住command
+D
即可快速选择光标所处的这个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