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类的特点:
1:抽象方法只能定义在抽象类中,抽象类和抽象方法必须由abstract 关键字修饰(可以描述类和方法, 不可以描述变量)。
2:抽象方法只定义方法声明,并不定义方法实现。
3:抽象类不可以被创建对象(实例化)。
4:只有通过子类继承抽象类并覆盖了抽象类中的所有抽象方法后,该子类才可以实例化。否则,该子类还是一个抽象类。
抽象类的细节:
1:抽象类中是否有构造函数?有,用于给子类对象进行初始化。
2:抽象类中是否可以定义非抽象方法?
可以。其实,抽象类和一般类没有太大的区别,都是在描述事物,只不过抽象类在描述事物时,有些功能不 具体。所以抽象类和一般类在定义上,都是需要定义属性和行为的。只不过,比一般类多了一个抽象函数。而且 比一般类少了一个创建对象的部分。
3:抽象关键字 abstract 和哪些不可以共存?final , private , static
4:抽象类中可不可以不定义抽象方法?可以。抽象方法目的仅仅为了不让该类创建对象。
模板方法设计模式:
解决的问题:当功能内部一部分实现时确定,一部分实现是不确定的。这时可以把不确定的部分暴露出去,让子 类去实现。
abstract class GetTime{ public final void getTime(){ //此功能如果不需要复写,可加 final 限定long start = System.currentTimeMillis(); code(); //不确定的功能部分,提取出来,通过抽象方法实现long end = System.currentTimeMillis(); System.out.println("毫秒是:"+(end-start)); } public abstract void code(); //抽象不确定的功能,让子类复写实现 } class SubDemo extends GetTime{ public void code(){ //子类复写功能方法for(int y=0; y<1000; y++){ System.out.println("y"); } } }
作者:zhulin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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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稀土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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