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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ring的service和dao是单例的
Spring中DAO和Service默认都是以单实例的bean形式存在,Spring通过ThreadLocal类将有状态的变量(例如数据库连接Connection)本地线程化,从而做到多线程状况下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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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方法不能实施Spring AOP事务
- 由于Spring事务管理是基于接口代理或动态字节码技术,通过AOP实施事务增强的。虽然Spring还支持AspectJ LTW在类加载期实施增强,但这种方法很少使用,所以我们不予关注。
- 对于基于接口动态代理的AOP事务增强来说,由于接口的方法都必然是public的,这就要求实现类的实现方法也必须是public的(不能是protected、private等),同时不能使用static的修饰符。所以,可以实施接口动态代理的方法只能是使用“public”或“public final”修饰符的方法,其他方法不可能被动态代理,相应的也就不能实施AOP增强,换句话说,即不能进行Spring事务增强了。
- 基于CGLib字节码动态代理的方案是通过扩展被增强类,动态创建其子类的方式进行AOP增强植入的。由于使用final、static、private修饰符的方法都不能被子类覆盖,相应的,这些方法将无法实施AOP增强。所以方法签名必须特别注意这些修饰符的使用,以免使方法不小心成为事务管理的漏网之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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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ransactional
private 方法上加@Transactional是不生效的
原因是如果用默认jdk的动态代理是基于接口的,private方法不能被调用,但如果是用CGlib的实现却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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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滚
- Spring FrameWork 的事务框架代码只会将出现runtime, unchecked 异常的事务标记为回滚;也就是说事务中抛出的异常是RuntimeException或者是其子类
- spring默认回滚的异常行为可以查看DefaultTransactionAttribute类
- 显式捕获异常导致spring事务回滚失效
- 原因:spring事务是通过aop捕获到异常后再执行回滚,如果业务代码中显式捕获了异常,会导致spring捕获不到,回滚自然失败。
- 解决办法
- 业务代码catch住异常后重新抛出
- 使用编程式事务显式回滚
- 接口下沉,将需要事务控制的代码分到另一个接口方法中
@Override public boolean rollbackOn(Throwable ex) { return (ex instanceof RuntimeException || ex instanceof Err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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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个service类中不同方法的相互调用问题
- b方法加事务,a方法不加,结论:b方法上事务不生效!
public interface AService { public void a(); public void b(); } @Service() public class AServiceImpl implements AService{ public void a() { this.b(); } @Transactional(rollbackFor={Exception.class}) public void b() { insert(); update(); } }
只要给目标类AServiceImpl的某个方法加上注解@Transactional,spring就会为目标类生成对应的代理类,以后调用AServiceImpl中的所有方法都会先走代理类(即使调用未加事务注解的方法a,也会走代理类),即在通过getBean("AServiceImpl")获得的业务类时,实际上得到的是一个代理类,假设这个类叫做AServiceImplProxy ,spring为AServiceImpl生成的代理类类似于如下代码:
public class AServiceImplProxy implements AService{ public void a() { //反射调用目标类的a方法 } public void b() { //启动事务的代码 //反射调用目标类的b方法 //事务提交的代码 } }
spring事务管理的本质是通过aop为目标类生成动态代理类,并在需要进行事务管理的方法中加入事务管理的横切逻辑代码。
调用getBean("AServiceImpl").a()时,实际上执行的是AServiceImplProxy.a(),代理类的a方法会通过反射调用目标类的a方法, 再在目标类的a方法中调用b方法,故最终a中调用的b方法是来自于AServiceImpl中的b方法,AServiceImpl的b方法并没有横切事务逻辑代码(切记:事务逻辑代码在代理类中,@Transactional只是标记此方法在代理类中要加入事务逻辑代码)。所以调用a方法时,b方法的事务会失效。
- a、b方法都加事务 结论:a、b合并为一个事务生效
调用顺序还和上一个情形类似,区别在于在反射调用目标对象的a方法前,会对a方法开启事务管理,虽然调用的b方法还是目标对象中没有加事务逻辑的代码,spring却会把b合并到a的事务中去,此时相当于只有一个事务。
- a方法加事务,b方法不加 结论:a、b合并为一个事务生效
由于b会合并到a的事务中,所以b中的逻辑也可以被事务管理。
由于a和b都合并到了a的事务中,所以这种情形下事务传递规则不适用。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想让b也执行自己的事务逻辑,即调用b时执行代理类中b方法的事务逻辑,该怎么办?
既然只有调用代理类的方法才生效,那么我们只要获取到代理类对象就可以了:
@Transactional(rollbackFor={Exception.class}) public void a() { ((AService) AopContext.currentProxy()).b(); //即调用AOP代理对象的b方法即可执行事务切面进行事务增强 }
看一下spring的源码就明白了,是这个类 org.springframework.aop.framework.JdkDynamicAopProxy
spring boot 可以使用这个注解搞定 @EnableAspectJAutoProxy(exposeProxy=true)
不过最好还是做接口下沉,把b方法分离到另一个接口中,从根源上避免目标对象内部方法自我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