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前言
值对象也是领域模型中的领域对象。
应尽量使用值对象建模而非实体。即便一个领域概念必须建模成实体,在设计阶段也应更偏向于将其作为值对象。因为更容易创建、测试、使用、优化和维护。
1 为什么使用值对象?
曾经我们都滥用实体建模。在用户和权限等概念进入协作领域前,实体建模并没有带来什么坏处。在项目启动时,釆用了常用的建模方式:将领域模型中所有属性映射到对应的数据库表。并且为所有属性创建setter/getter。由于每个对象都有一个数据库主键,各个实体被组织在了一个庞大且复杂的对象网。这种建模方式是一种数据建模方式,很大程度受关系型DB影响,认为所有都需范式化,并通过外键关联引用。但其实全然面向实体的思维方法不仅没必要,而且还浪费开发时间。
在将领域概念建模成值对象时,应将通用语言考虑在内,这是建模值对象的首要原则。
那如何确定一个领域概念是否应该建模成一个值对象呢?
2 值对象的特征
- 度量或描述了领域中的一件东西
- 可作为不变量
- 将不同的相关的属性组合成一个概念整体(Conceptual Whole)
- 当度量和描述改变时,可以用另一个值对象予以替换
可以和其他值对象进行相等性比较
不会对协作对象造成副作用
当你只关心某个对象的属性时,该对象便可作为一个值对象。为其添加有意义的属性,并赋予它相应的行为。
需要将值对象看成不变对象,不要给它任何身份标识, 还应尽量避免像实体对象一样的复杂性。
在设计得当时,我们可创建和传递值对象实例,甚至在用完后直接扔了。无需担心客户端对值对象的修改。一个值对象的生命周期可长可短,就像个无害的红细胞在系统中来往。
《实现领域驱动设计》对值对象的定义:通过对象属性值来识别的对象,它将多个相关属性组合为一个概念整体。DDD中描述领域的特定方面,并且是一个没有标识符的对象。
值对象本质上就是一个集。该集合有若干如下属性
描述目的
具有整体概念
不可修改
该集合意义是在领域建模过程中,值对象可保证属性归类的清晰和概念的完整性,避免属性零碎。
3 案例
人员实体包括:姓名、年龄、性别及所在省、市、县和街道等属性。这样显示地址相关属性就很零碎。
可将“省、市、县和街道等属性”拿出来构成一个“地址属性集合”,该集合就是值对象。
4 值对象的形态
4.1 业务形态
值对象是DDD领域模型中的一个基础对象,跟实体一样源于事件风暴所构建的领域模型,都包含若干属性,与实体一起构成聚合。
实体是业务对象,具有业务属性、业务行为和业务逻辑。
值对象只是若干个属性的集合,只有
数据初始化操作
有限的不涉及修改数据的行为
基本不包含业务逻辑
值对象的属性集虽然在物理上独立,但在逻辑上仍是实体属性的一部分,以描述实体的特征。
也有部分共享的标准类型的值对象,它们有自己的限界上下文及持久化对象,可建立共享的数据类微服务,比如数据字典。
4.2 代码形态
如果值对象是
- 单一属性,直接定义为实体类的属性
- 属性集,设计为类,包含具有整体概念的多个属性,这样的值对象无ID,会被实体整体引用
比如电商系统中的Person用户实体:
- 有单一属性的值对象,比如id、name
- 也包含多个属性的值对象,比如address
4.3 运行形态
除数据初始化和整体替换的行为,少有更多业务行为。
比如一个用户实体可有多个收货地址,多地址序列化后可嵌入人员的地址属性。值对象创建后不允许修改,只能用另外一个值对象来整体替换。
若将值对象嵌入到实体,有如下方式:
4.3.1 属性嵌入
当引用如下之一:
- 单一属性的值对象
- 只有一条记录的多属性值对象的实体
4.3.2 序列化大对象
当引用一或多条记录的多属性值对象的实体时。
- 以序列化大对象方式形成的人员实体对象,收货地址值对象被序列化成大对象JSON串后,嵌入人员实体
4.4 DB形态
设计值对象是期望转“数据建模为中心”为“领域建模为中心”,减少 DB 表的复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