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加大对小微企业和重点群体政策支持力度,黑龙江市对创业担保贷款扩大服务人群覆盖范围,降低申请门槛,适当提高额度,最大限度地促进创业就业。
为扩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覆盖范围,让更多的企业和创业者受益,对今年4月15日至12月31日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黑龙江市将5类群体纳入支持范围:一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二是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三是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需平台提供专职司机“双证”等证明材料);四是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五是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贷款的个人,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同时,将小微企业申贷门槛降低。为帮助小微企业解困发展,适当降低小微企业新招工人数占比要求。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占比,由20%下降为15%,超过100人的,下降为8%。据了解,申请贷款门槛降低后,我市将有更多的小微企业符合政策支持条件。
另外,贷款额度再次提高。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按照硕士、博士学历可分别申请不超过30万元和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超过20万元额度外的贷款利息中25%由政府贴息,其余部分由高校毕业生自行承担。
在贷款期限方面予以延长。为解决个人和小微企业流动性资金问题,对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创业担保贷款,可给予展期,最长可展期至2020年6月30日,展期期间财政给予正常贴息。对患新冠肺炎的借款人,展期期限可延长1年。
在审批时间方面做“减法”。为提高工作效率,要求办理时间原则上将压缩在15个工作日内,并分别明确各部门、机构的具体办理时限,避免相互推诿,切实缩短审批时间。对不符合条件的,要求相关部门、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善的手续和资料。
据黑龙江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截至目前,我市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43笔,发放金额2067万元,带动就业500余人。按照现行政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全部由财政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