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可以配置是否需要原始卡来删除某个应用(即永久删除而不是暂停使用)。如果运营商让OEM厂商将配置成允需任何卡都可以删除某个应用,则丢失卡后重换新卡的用户就能够删除、重新下载并有效地将应用所有权变更给新卡。
当然,这些下载会对新RUIM卡用户产生新的应用费用和数据流量费用。用户会丧失原卡上剩余的应用使用权,而且不能再使用原有的应用,因为这些应用以为新RUIM卡用户所有。当然,如果运营商的分发系统支持信用召回(Credit back)服务的话,用户就可以恢复原卡上剩余的应用使用权了。
如果DIF_SID_VALIDATE_ALL标签没有设置的话,只有包月应用,有限用次的应用,和有分钟限制的应用会不允许原卡用户使用。对最终用户而言,应该有责任知道临时将自己的手机借给他人可能会造成自己尚有使用授权剩余的应用被删除掉。让非原始所有者能够删除应用也会使新所有者清除前一个所有者购买的应用,这样能够为下载新应用留出空间。在删除操作时,当前卡的SID/IMSI都会发送到删除确认中,然后传给综合使用记录,再从交易管理器中输出,这就保证了包月购买的使用授权能够被正确撤销。
任何用户都可以暂停使用移动增值业务,但是只有原始所有者才可以恢复该应用。这使任何用户(所有者或非所有者)都可以临时释放手机上的空间。因为只有原始的所有者才能使用应用,所以非所有者是不允许恢复应用的。通常在应用下载过程中,如果手机上没有足够的空间,则移动商店会显示一个可以暂停使用的应用列表,而且一般是由最不常用的应用组成的列表。
当运营商或者CP/SP用SMS起发应用召回时,SMS可以针对用来下载被召回应用的IMSI。如果由于用户更换了卡而使召回应用的SMS没有到达目标手机,则该手机在下次连接上ADS(即移动商店再次启动)时应用仍将被删除掉。如果运营商关心SMS召回和再次ADS连接之间的时差,尤其是对于那些可能会造成严重损失的应用,则运营商可以向所有手机发要求应用召回的SMS (分组以交叉法式以避免对网络产生峰值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