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围绕两点为自己进行辩护。
据媒体报道,在当地时间周五,Uber在法庭上公开为自己辩护时表示,Waymo针对它窃取其商业机密的指控是错误的,Uber表示,它使用的是完全不同于Waymo的自动驾驶技术。
据法庭文档显示,Uber声称,其并未获得Waymo指控它窃取的数千份文档,也不需要使用这些文档来推动其自动驾驶技术的开发,因为它依赖于自主开发的设计——与Waymo设计相比有重大不同。另外,Uber在法庭上辩护时提出两点:
1、在莱万多斯基于2015年加盟之前,Uber就已经开始了激光雷达的研发,设计方面是由公司机器人专家斯科特·波姆科(Scott Boehmke)与来自Tyto激光雷达公司的工程师一起制订的,被称作“富士山项目”。其中,Tyto员工中没有人曾在Waymo任职,而Tyto是与莱万多斯基同时加盟的Uber。
2、Uber称,其激光雷达配置有四个镜头——两个用于发射激光、两个用于接收激光;Waymo激光雷达则只配置有一个镜头,既可以发射,也可以接收激光。
不过,对于Uber的辩解,Waymo也给予了回击,它声称Tyto是由莱万多斯基还在Waymo任职时于2014年秘密创办的。
当前,对于Uber来说,除了争取“清白”,如何阻止法官发布禁令,叫停其自动驾驶技术开发,甚至迫使项目负责人安东尼·莱万多斯基(Anthony Levandowski)退出该项目是眼下的重点。于Uber而言,纵使暂停一天,对于其在自动驾驶汽车的布局都是一个难以忽视的损失。
Uber副总法律顾问安吉拉·帕迪拉(Angela Padilla)在一份声明中表示,“Waymo的禁令动议不会得逞:没有证据表明,存在争议的1.4万份文档中有一份文档曾进入Uber,Waymo声称我们的多镜头激光雷达与它们的单镜头激光雷达相同,这显然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