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新规定代表了加州与汽车和科技公司的妥协。
据悉,10月12日,加州监管机构公布了修改后的规定,允许无人驾驶汽车最早于明年可以在没有人类驾驶员在车上情况下行驶在该州高速公路上,这一举措赢得了汽车制造商的欢迎。加州表示,新规定预计将于2018年6月生效。
据了解,因为加州是美国最大的汽车市场,目前有40多家公司在该州测试无人驾驶汽车,其中大多数汽车制造商在该州拥有无人驾驶汽车研发中心。不过根据加州之前的规定,这些公司要向该州监管机构提交有关无人驾驶汽车的安全评估报告,最新车型还要重新获得审批。
此前,加州曾规定,在所有无人驾驶汽车上,都要有一位人类驾驶员,随时准备控制汽车。对此,美国汽车制造商联盟(Alliance of Automobile Manufacturers)发言人韦德·牛顿(Wade Newton)表示:“加州似乎已经认识到,‘某些苛刻的’要求可能会阻碍无人驾驶技术的部署,我们赞赏该州试图放宽针对无人驾驶汽车的要求,以与最近更新的联邦指导方针一致。”
但代表亚洲和欧洲汽车制造商的行业组织——全球汽车制造商协会(Association of Global?Automakers)表示,加州所做的还远远不够。
该协会表示:“新规定仍要求在部署自动驾驶技术前需要获得一项特别许可证,从而制造了监管不确定性,并引发人们对无人驾驶汽车能否跨州旅行的担忧。”
这一新规定代表了加州与汽车和科技公司的妥协,因为这些公司反对该州先前提出的许多针对无人驾驶汽车的要求。
此外,美国国会也准备推出首部管理无人驾驶汽车的联邦法律,加州的新法规仍可能与即将推出的联邦法律相冲突,后者将禁止各州监管无人驾驶汽车。
原文发布时间:
2017-10-12 10:10
本文作者:
Ly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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