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在上海市召开的全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据悉2018年,围绕保障人民群众用上高质量高性能医疗器械的目标,一系列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任务将得到实质性推进。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和注册管理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医疗器械创新研发,不断提升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水平。
记者在会议上获悉,今年,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在建立更加科学的审评审批体系,鼓励研发创新,满足临床急需,完善临床评价要求,强化现场检查方面会推出更加有力的措施。
强化审评质量管理体系,优化审批流程 会议明确,2018年,全面实施医疗器械审评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审评质量管理体系将建立并延伸覆盖至各省级审评机构,从而探索建立全国医疗器械审评质量管理体系。
了解到,今年将继续推进医疗器械标准、分类、命名、编码等注册管理基础性工作。
一是加强标准立项和制修订工作管理。对重大基础性标准、高风险产品标准、战略新兴产业相关领域标准优先立项,提高通用基础标准、方法标准、管理标准的制修订比例。组织开展100项左右的标准制修订任务,开展行业标准评价工作,完善优化标准体系。
二是继续推进分类管理改革。组织指导《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培训工作,做好《目录》实施工作,强化监督检查。针对既往不规范审批产品,按类别组织制定相应处理措施,加以纠正和规范。
三是实质性推进医疗器械编码工作。组织制定唯一标识系统规则和相关标准,逐步建立医疗器械标识数据库。四是加强命名管理。组织开展植入器械等部分医疗器械命名术语指南制定工作,并研究制定命名术语指南实施政策。
医疗器械标准监督实施工作是重中之重。会议强调,各地要加强本行政区域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编码和命名工作的宣贯培训和监督检查。在审评审批工作中,必须强化强制性标准的执行,科学合理、审慎把握处理推荐性标准和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适用性,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和命名规则,做好《目录》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