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做了一些drag&drop操作方面的工作,在这里把一些注意事项记录下来,算是给自己备个忘,也给需要做类似工作的人留个树阴。这里要讨论的drag&drop是指使用IE提供的内置机制,而不是使用鼠标模拟的那种"假"drag&drop,比如移动一个div或span的效果那种。
要实现和控制drag&drop操作,那么首先第一点要弄清楚的是,到底哪些元素是可以在Web上被drag的?实际上IE默认给我们并让我们drag的元素并不多,它们是:图片、选中的文字(包括页面文字和文字控件(input, textarea)中的文字)和连接(普通连接和锚点)。除此之外,别的Web元素默认都不支持drag操作(在这些元素上面drag其实就是选择操作了),所以要实现对元素默认的drag&drop控制,只能选这3类元素来操作。
在BizStruct同学的斧正中提到,其实几乎所有的Html元素都是支持drag&drop的(见其回复),在此表示由衷的感谢。
接下来,那么哪些元素又是可以接受drop操作呢?任何页面上的可见元素都是可以接受drop操作的,而它们之间的不同只是在于默认的drop事件不一样。比如,文字控件(input, textarea)的默认drop事件就是获取drag操作传过来的文字内容;iframe元素的默认drop操作是到航道drag操作传过来的URL地址。当然绝大多数的Web元素的默认是操作是do nothing,什么也不做。
那么当进行drag&drop操作时,有那些是可控制和定制的内容呢?这里关于drag&drop提供了以下一些事件(我们把它们分为作用于来源对象和目的对象来分别讨论),先讨论主要作用于来源对象的事件:
·ondrag —— 在整个从drag动作开始,直道drop动作结束的过程中,都会触发的一个事件。
·ondragstart —— 在drag动作开始时,在来源对象上触发的一个事件。
·ondragend —— 在drop动作结束的时候,在来源对象上出发的一个事件。
而主要做要在目的对象上的事件:
·ondragenter —— 在drag动作进入某一有效目的元素时,在该目的元素上触发的一个事件。
·ondragover —— 在drag动作进入某一有效目的元素后,在该目的元素上触发的一个事件。
·ondragleave —— 在drag动作离开某一有效目的元素时,在该目的元素上触发的一个事件。
·ondrop —— 在任何有效目的元素上进行drop操作时,在该目的元素上触发的一个事件。
这里的来源和目的的划分不是绝对的,比如ondragover事件,在drag操作过程中,如果鼠标进入了来源对象中,同样的也会触发这个事件。这些事件触发的顺序是:来源对象 --> ondragstart --> ondrag --> ondragend;目的对象 --> ondragenter --> ondragover --> ( ondragleave | ondrap )。由于是分别在同一个对象上触发的事件,所以这个顺序很简单。那么对于一个完整的从来源对象到目的对象的drag&drop操作来说,事件的触发序列又是怎样呢?如果src表示来源对象,des表示目的对象,那么事件触发序列为:
src:ondragstart --> src:ondrag --> des:ondragenter --> des:ondragover --> ( des:ondragleave | des:ondrop ) --> src:ondragend.
示例为: Drag Source Drop Destination
// 如果alert窗口不响应鼠标点击可以使用键盘的space键来确定窗口
了解了事件触发顺序后,定制drag&drop过程中鼠标的光标形状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因为用户的drag&drop的整个过程都需要靠鼠标光标的形状指导其进行操作,如果不能实时的调整光标为适合的型状,drag&drop操作对用户来说将无异于朦眼寻物。IE提供了用来控制的drag&drop过程中光标形状的两个属性,它们是:effectAllowed和dropEffect。
其属性分别为:
·effectAllowed: copy, link, move, copyLink, copyMove, all, none & uninitialized.
·dropEffect: copy, link, move, none.
前者effectAllowed是用来控制允许drag&drop操作类型的,所以这里的effect不是显示的"效果",而是是否可以执行的"操作",并且该属性只能在ondragstart事件中进行初始化,之后再对其赋值将无效。当然如果只使用effectAllowed属性,就已经可以达到控制光标形状的作用了。只是effectAllowed属性在处理复合操作时,比如copyLink, copyMove和all,会默认显示靠前那个操作类型的鼠标类型。也就是说如果effectAllowed是copyMove,那么这是鼠标光标就是copy形状。这下就知道为什么还要弄个dropEffect属性了吧?不过这个dropEffect属性中指定的effect,只能是之前effectAllowed允许的操作类型范围中的值,否则没有效果(显示no-drop鼠标光标)。
示例为: Drag Source Drop Destination
查看代码时注意,你会发现在src和des的对象元素中,在ondragover事件里除了对dropEffect赋以适当的值外,还有两句话:
只是由于页面元素在接受dragover的时候,本身都有其默认的鼠标光标显示型状,所以为了让用户自定义的鼠标光标生效,就需要使事件event的returenValue为false值并停止当事件的冒泡(event.cancelBubble=true)。
到目前为止,一个完整的drag&drop过程就差数据传递了,其实忙活了半天,这才是藏在所有交互操作和显示效果下面最重要的步骤。这个过程需要借助于IE提供的DHTML Data Transfer对象来完成,在window对象的属性event对象中,分别有两个Data Transfer对象各自的一个实例:一个叫dataTransfer,另一个叫clipboardData。这两个对象实例的行为非常相似,但又有一些区别,clipboardData顾名思义,它使用操作系统的剪贴板来存取数据,并有3个方法;而dataTransfer通过操作一个自己的内部剪贴板来存取数据(每次ondragend事件触发后就自动清空了),除了有和clipboardData相同的3个方法外,还有两个属性(就是前面介绍的那两个effectAllowed和dropEffect)。
我们这里不对clipboardData作更多的讨论,继续来看dataTransfer对象。它包含3个方法,它们是:setData(sDataFormat, sText), getData(sDataFormat)和clearData([sDataFormat])。它们更详细的使用和参数请参阅MSDN,这里我只用它们来实现drag&drop的数据传递。
示例为: Drag Source Drop Destination
要实现和控制drag&drop操作,那么首先第一点要弄清楚的是,到底哪些元素是可以在Web上被drag的?实际上IE默认给我们并让我们drag的元素并不多,它们是:图片、选中的文字(包括页面文字和文字控件(input, textarea)中的文字)和连接(普通连接和锚点)。除此之外,别的Web元素默认都不支持drag操作(在这些元素上面drag其实就是选择操作了),所以要实现对元素默认的drag&drop控制,只能选这3类元素来操作。
在BizStruct同学的斧正中提到,其实几乎所有的Html元素都是支持drag&drop的(见其回复),在此表示由衷的感谢。
接下来,那么哪些元素又是可以接受drop操作呢?任何页面上的可见元素都是可以接受drop操作的,而它们之间的不同只是在于默认的drop事件不一样。比如,文字控件(input, textarea)的默认drop事件就是获取drag操作传过来的文字内容;iframe元素的默认drop操作是到航道drag操作传过来的URL地址。当然绝大多数的Web元素的默认是操作是do nothing,什么也不做。
那么当进行drag&drop操作时,有那些是可控制和定制的内容呢?这里关于drag&drop提供了以下一些事件(我们把它们分为作用于来源对象和目的对象来分别讨论),先讨论主要作用于来源对象的事件:
·ondrag —— 在整个从drag动作开始,直道drop动作结束的过程中,都会触发的一个事件。
·ondragstart —— 在drag动作开始时,在来源对象上触发的一个事件。
·ondragend —— 在drop动作结束的时候,在来源对象上出发的一个事件。
而主要做要在目的对象上的事件:
·ondragenter —— 在drag动作进入某一有效目的元素时,在该目的元素上触发的一个事件。
·ondragover —— 在drag动作进入某一有效目的元素后,在该目的元素上触发的一个事件。
·ondragleave —— 在drag动作离开某一有效目的元素时,在该目的元素上触发的一个事件。
·ondrop —— 在任何有效目的元素上进行drop操作时,在该目的元素上触发的一个事件。
这里的来源和目的的划分不是绝对的,比如ondragover事件,在drag操作过程中,如果鼠标进入了来源对象中,同样的也会触发这个事件。这些事件触发的顺序是:来源对象 --> ondragstart --> ondrag --> ondragend;目的对象 --> ondragenter --> ondragover --> ( ondragleave | ondrap )。由于是分别在同一个对象上触发的事件,所以这个顺序很简单。那么对于一个完整的从来源对象到目的对象的drag&drop操作来说,事件的触发序列又是怎样呢?如果src表示来源对象,des表示目的对象,那么事件触发序列为:
src:ondragstart --> src:ondrag --> des:ondragenter --> des:ondragover --> ( des:ondragleave | des:ondrop ) --> src:ondragend.
示例为: Drag Source Drop Destination
// 如果alert窗口不响应鼠标点击可以使用键盘的space键来确定窗口
<A onmouseover="status=this.innerText; return true;" ondragend="alert('src:on'+event.type)" onclick="return false;">Drag Source</A>
<SPAN ondrop="alert('des:on'+event.type)" ondragleave="alert('des:on'+event.type)">Drop Destination</SPAN>
<SPAN ondrop="alert('des:on'+event.type)" ondragleave="alert('des:on'+event.type)">Drop Destination</SPAN>
了解了事件触发顺序后,定制drag&drop过程中鼠标的光标形状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因为用户的drag&drop的整个过程都需要靠鼠标光标的形状指导其进行操作,如果不能实时的调整光标为适合的型状,drag&drop操作对用户来说将无异于朦眼寻物。IE提供了用来控制的drag&drop过程中光标形状的两个属性,它们是:effectAllowed和dropEffect。
其属性分别为:
·effectAllowed: copy, link, move, copyLink, copyMove, all, none & uninitialized.
·dropEffect: copy, link, move, none.
前者effectAllowed是用来控制允许drag&drop操作类型的,所以这里的effect不是显示的"效果",而是是否可以执行的"操作",并且该属性只能在ondragstart事件中进行初始化,之后再对其赋值将无效。当然如果只使用effectAllowed属性,就已经可以达到控制光标形状的作用了。只是effectAllowed属性在处理复合操作时,比如copyLink, copyMove和all,会默认显示靠前那个操作类型的鼠标类型。也就是说如果effectAllowed是copyMove,那么这是鼠标光标就是copy形状。这下就知道为什么还要弄个dropEffect属性了吧?不过这个dropEffect属性中指定的effect,只能是之前effectAllowed允许的操作类型范围中的值,否则没有效果(显示no-drop鼠标光标)。
示例为: Drag Source Drop Destination
<A ondragstart="event.dataTransfer.effectAllowed='copyMove'; event.dataTransfer.dropEffect='move'" onmouseover="status=this.innerText; return true;" ondragover="event.dataTransfer.dropEffect='move'; event.returnValue=false; event.cancelBubble=true;" onclick="return false;">Drag Source</A>
<SPAN ondragover="event.dataTransfer.dropEffect='copy'; event.returnValue=false; event.cancelBubble=true;">Drop Destination</SPAN>
<SPAN ondragover="event.dataTransfer.dropEffect='copy'; event.returnValue=false; event.cancelBubble=true;">Drop Destination</SPAN>
查看代码时注意,你会发现在src和des的对象元素中,在ondragover事件里除了对dropEffect赋以适当的值外,还有两句话:
event.returnValue=false
;
event.cancelBubble=true;
event.cancelBubble=true;
只是由于页面元素在接受dragover的时候,本身都有其默认的鼠标光标显示型状,所以为了让用户自定义的鼠标光标生效,就需要使事件event的returenValue为false值并停止当事件的冒泡(event.cancelBubble=true)。
到目前为止,一个完整的drag&drop过程就差数据传递了,其实忙活了半天,这才是藏在所有交互操作和显示效果下面最重要的步骤。这个过程需要借助于IE提供的DHTML Data Transfer对象来完成,在window对象的属性event对象中,分别有两个Data Transfer对象各自的一个实例:一个叫dataTransfer,另一个叫clipboardData。这两个对象实例的行为非常相似,但又有一些区别,clipboardData顾名思义,它使用操作系统的剪贴板来存取数据,并有3个方法;而dataTransfer通过操作一个自己的内部剪贴板来存取数据(每次ondragend事件触发后就自动清空了),除了有和clipboardData相同的3个方法外,还有两个属性(就是前面介绍的那两个effectAllowed和dropEffect)。
我们这里不对clipboardData作更多的讨论,继续来看dataTransfer对象。它包含3个方法,它们是:setData(sDataFormat, sText), getData(sDataFormat)和clearData([sDataFormat])。它们更详细的使用和参数请参阅MSDN,这里我只用它们来实现drag&drop的数据传递。
示例为: Drag Source Drop Destination
<A ondragstart="event.dataTransfer.effectAllowed='copyMove'; event.dataTransfer.dropEffect='move'; event.dataTransfer.setData('TEXT', this.innerText);" onmouseover="status=this.innerText; return true;" ondragover="event.dataTransfer.dropEffect='move'; event.returnValue=false; event.cancelBubble=true;" onclick="return false;">Drag Source</A>
<SPAN ondrop="this.innerText = event.dataTransfer.getData('TEXT'); this.style.color = 'red';" ondragover="event.dataTransfer.dropEffect='copy'; event.returnValue=false; event.cancelBubble=true;">Drop Destination</SPAN>
<SPAN ondrop="this.innerText = event.dataTransfer.getData('TEXT'); this.style.color = 'red';" ondragover="event.dataTransfer.dropEffect='copy'; event.returnValue=false; event.cancelBubble=true;">Drop Destination</SPAN>
其实很简单,就是在src的ondragstart中,调用event.dataTransfer.setData('TEXT', this.innerText),然后再des的ondrop事件中,调用this.innerText = event.dataTransfer.getData('TEXT')就行了。
本文转自博客园鸟食轩的博客,原文链接:http://www.cnblogs.com/birdshome/,如需转载请自行联系原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