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承租地点、时间及费用
一、 甲方愿将 出租给乙方居住。 乙方承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 房屋租金每月 元(大写: 圆整),押金 元(大写: 圆整)。
三、 乙方付款方式:按每 六个月 支付,在租金到期10日前将下一阶段租金存入甲方账号: (工商银行卡,户名: )。
四、 乙方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租赁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甲方有权将损失、拖欠费用从押金中扣除。
五、 乙方在居住期间水、电、天然气、暖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卫生等费用自负,并按时交纳。
六、 乙方须提前向甲方预交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卫生费、暖气费,然后甲方根据实际收费情况结算,多退少补给对方。签订协议时交纳1年有线电视费及物业管理卫生费,开通暖气10日前交纳1年暖气费。
第二部分:房屋表读数及设施
七、 乙方从承租期开始计水表读数: ;电表读数: ;天然气表读数: 。
八、 室内附属设施有:衣柜、桌子、电话、热水器、电卡及押金条 等。
九、 房屋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出现自然故障时,甲方应协助解决。乙方对房屋相关设施造成损坏或丢失,须进行恢复维修或照价赔偿。
十、 乙方须爱护室内设施和物品,正确安全使用水、电、气等设备;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需装修等应经甲方同意。
十一、 乙方须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中毒等安全事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须照价赔偿。
十二、 甲方有权不定期对房屋相关设施进行检查,乙方须给予配合,不得恶意阻挠。甲方不得刁难乙方,干涉乙方室内摆放及正常生活。
第三部分:协议生效、解除及终止
十三、 乙方在承租期满后如需继续租用,须提前1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十四、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协议,收回房屋使用权,且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甲方损失。(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用于非居住目的的;(2)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的;(3)拖欠房屋租金的;(4)拖欠其它应付费用的。
十五、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拆迁、单位行政强制等),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双方按实际租期及费用结算,多退少补给对方。
十六、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乙双方不能提前解除协议。否则,如甲方提出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10日通知乙方,结算后须退还乙方剩余租金及押金,并赔偿乙方 元(大写: 圆整);如乙方提出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10日通知甲方,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剩余租金及押金。
十七、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四部分:附件
十八、 附件:(1)甲方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乙方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