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大学四年,四年没有运动,曾一度戏言:我戒掉了运动。
终于敌不过自己日渐肥大的肚子,买了蓝球,买了球鞋,冲上了球场。
周未的两天运动下来的结果是全身每一块肌肉都 在发酸发痛,最惨的是两个大脚指头都红肿了起来。
有时人就像一部机器,N年没有开动了,再次开动时必定卡卡作响,腐锈的地方一定会应声再碎,就像我的脚指头一样,应该伤的都要伤,不然永远也动不起来。
昨天和今天我都跛着上班,当然我不会迟到,这是没有理由的,忍着脚上和全身的痛,每走一步就全身痛一次,头上的汗会冒出来,神智也就更清醒一点,这种痛的体验让我沉浸在其中,让我感觉到自己实实在在的存在,我站在这世上,存于世,活于心,不苟活,该动就动,该痛就痛,是那么的实在。
当发现自己不把疼痛当一回事时,有时会自恋的想,还有什么我不能克服的呢?这也许就是给沉寂了这么久的我把一剂强心针吧。不在沉默中暴发就在沉默中死亡,现在的感觉让我清楚的知道,我不会死亡。
今天下班还要去见一个朋友,本想让他过来见过,因为我走路不方便,但最后我没说这个,我答应下班后去见他,因为不能让这点痛碍着我,我在享受疼痛,其实很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