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Java中类的域共有4种访问权限,而类的访问控制级别只有public和缺省的,当为public时,可以被任何包的其他类访问,当为缺省时,只能被同一包的其他类访问。如果类自身对另一个类是不可见的,即使类的成员声明为public,也没有一个成员是可见的。
2. Final变量一旦被显式的赋值(不能默认初始化),就不能再赋值了。
3. 用final修辞的应用变量,不能重新引用另一个变量,但是可以所引用对象的数据。
4. 一个类中,静态方法只能处理静态变量;静态方法只能调用静态方法。
5. 方法修饰符abstract和final不能同时使用
6. 每个源文件只能有一个公共类,没有公共类的源文件名可以与其中任意类同名。
7. 子类覆盖父类的同名方法时,访问限制必须相同和更弱,但是不能更强。
8. 子类对象可以自动向父类对象转化,但父类对象转化为子类对象时必须强制转换。
9. 不用abstract修饰的类不能有抽象方法。
10. Java只有单继承,即一个类只有一个直接的父类。因此Java的类层次结构是树状的,而不是网状的。
11. Java语言的接口中,只能定义静态常量和抽象方法。接口可以看成一个没有具体实现的类。
12. 接口可以多继承,因此接口使得Java程序实现了与类的多继承相似的功能。
13. 如果接口中有多个抽象方法,类继承时必须为所有的抽象方法编写方法体。接口的定义中通常省略public等修饰符,但是在实现时必须显式地使用public修饰符。
14. 如果实现接口的类是一个抽象类,则接口中的抽象方法可以不被实现。
15. 是谁的实例调用谁的方法和变量。
原文:http://blog.csdn.net/tengweitw/article/details/23462289
作者:nineheadedbi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