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分享、订阅等功能,云盘实现了用户间的内容共享和传播。所有云盘用户也可以把通过这些渠道获得的内容资源存到自己的云盘账号,然后通过论坛、贴吧、即时通讯工具、微博、自建网站等通道分享传播出去,从而形成一个盗版资源传播的闭环。”7月11日,“网络云存储版权保护研讨会”在京举行,与会专家得出上述结论。
近来,随着快播侵权模式的曝光,以云盘为代表的侵权3.0时代开始了。其具体模式是:视频网站(展示端)由三无小网站或网友通过网页、微博、论坛、贴吧等形式来完成,播放器(工具端)由技术开发企业完成,服务器(存储平台)由另外一个主体(云盘)来完成。表面三个环节彼此孤立,没有联系,实际上三者在广告联盟的体系下,通过分工协作的方式紧密联系,共同实施侵权,共享广告收益的分成。
6月30日,凤凰网因擅转中超赛事被诉的新闻曾在互联网视频领域引起不小轰动,(详见本网7月2日《因擅转中超联赛,凤凰网被诉赔新浪50万元》),一石惊起千层浪,就在各方讨论视频转播是否受《著作权法》的保护时,10天后,7月11日,互联网视频正版化联盟宣告成立。
《财经》记者获悉,该联盟由包括腾讯、搜狐视频、优酷、土豆、凤凰视频、爱奇艺、56网、PPS、PPTV等主流视频网站发起组建,旨在通过联盟成员的自律、互助,维护互联网视频版权市场的良好秩序。
该联盟在成立之初,发布了《互联网视频正版化联盟自律互助公约》(下称《公约》)。
针对院线同步电影、NBA等重点场次比赛和国外同步热播剧集存在于云盘上的侵权行为,《公约》还就UGC(用户生成内容)分享业务和云存储业务的版权保护问题做了特别约定。包括腾讯、搜狐、优酷等引进外剧较多的视频网站,都面临着云盘盗版的巨大压力。
此外,随着境外影视剧引进和播出新规(业界俗称的“限外令”)的落实,盗版问题也出现了新情况。由于引进境外影视剧的网站不能与境外该作品的播出进度实现实时更新,中间的“空窗期”,更是给某些云盘企业的侵权提供便利。
“在司法实践中,若相关云盘企业和广告联盟在明知和应知的状态下,为侵权者提供技术服务和资金支持,应当承担连带侵权责任。”与会专家呼吁,相关云盘企业应更改云盘用户管理规则,对多次、大量实施侵权的云盘账号进行内容删除以及关闭账号等措施。
而对于“限外令”政策的实施,业内人士建议细化执行政策,缩短并明确审核时限,提高审核效率,尽量缩短境外影视剧在国内外上线的时间差,缩短观众的“空窗期”,以有效防范云端盗版。
此前,国家版权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信部、公安部四部委于6月上旬联合启动“剑网2015”专项行动,这是我国开展的第十一次剑网行动。而“剑网2015”的重点之一是开展规范网络云存储空间版权专项整治。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段玉萍出席上述研讨会时指出,“剑网2015”专项行动的重点之一是开展规范网络云存储空间版权专项整治行动,推动重点网络云存储企业就其版权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查办利用网络云存储空间进行侵权盗版的违法活动,遏制利用网络云存储空间侵权盗版的势头。
本文作者:陈景云
来源:51C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