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执行委员会于当地时间2月12日公布反规避调查结果,认定21家台湾太阳能厂商为真正生产商,可豁免于64.9%的反规避税。而根据相关规章,被豁免的厂商若要出口太阳能产品至欧盟,须向欧盟会员国海关提出产证等相关证明。
台湾经济部国贸局表示,未被豁免的其他台厂需面对包含11.5%平衡税与53.4%反倾销税的64.9%反规避税。而仍有意申请豁免的厂商,仍可透过书面方式提出申请。
本次公告结果与2015年12月22日欧盟委员会所公告的《一般揭露文件》内容相同,共有21间台湾太阳能电池、组件厂豁免于反规避税的限制。根据EnergyTrend先前的了解,台湾大部分能见度高的厂商皆列豁免清单;未被豁免者,其中部分已停止生产业务,其他如太极能源等,已在海外拥有足够产能供应欧洲需求,因此也不受影响。
从2015年的出口调查来看,欧洲市场出口量占台厂出口比例低于三成;而欧盟委员会也判定大部分台厂不受反规避影响,因此台、欧之间的太阳能产品贸易应可维持原有的稳定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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