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概述
1.1.1 抽象类引入
父类中的方法,被它的子类们重写,子类各自的实现都不尽相同。那么父类的方法声明和方法主体,只有声明还有意义,而方法主体则没有存在的意义了(因为子类对象会调用自己重写的方法)。换句话说,父类可能知道子类应该有哪个功能,但是功能具体怎么实现父类是不清楚的(由子类自己决定),父类只需要提供一个没有方法体的定义即可,具体实现交给子类自己去实现。我们把没有方法体的方法称为抽象方法。Java语法规定,包含抽象方法的类就是抽象类。
- 抽象方法 : 没有方法体的方法。
- 抽象类:包含抽象方法的类。
1.2 abstract使用格式
abstract是抽象的意思,用于修饰方法方法和类,修饰的方法是抽象方法,修饰的类是抽象类。
1.2.1 抽象方法
使用abstract
关键字修饰方法,该方法就成了抽象方法,抽象方法只包含一个方法名,而没有方法体。
定义格式:
修饰符 abstract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 (参数列表);
代码举例:
public abstract void run();
1.2.2 抽象类
如果一个类包含抽象方法,那么该类必须是抽象类。注意:抽象类不一定有抽象方法,但是有抽象方法的类必须定义成抽象类。
定义格式:
abstract class 类名字 {
}
代码举例:
public abstract class Animal {
public abstract void run();
}
1.2.3 抽象类的使用
要求:继承抽象类的子类必须重写父类所有的抽象方法。否则,该子类也必须声明为抽象类。
代码举例:
// 父类,抽象类
abstract class Employee {
private String id;
private String name;
private double salary;
public Employee() {
}
public Employee(String id, String name, double salary) {
this.id = id;
this.name = name;
this.salary = salary;
}
// 抽象方法
// 抽象方法必须要放在抽象类中
abstract public void work();
}
// 定义一个子类继承抽象类
class Manager extends Employee {
public Manager() {
}
public Manager(String id, String name, double salary) {
super(id, name, salary);
}
// 2.重写父类的抽象方法
@Override
public void work() {
System.out.println("管理其他人");
}
}
// 定义一个子类继承抽象类
class Cook extends Employee {
public Cook() {
}
public Cook(String id, String name, double salary) {
super(id, name, salary);
}
@Override
public void work() {
System.out.println("厨师炒菜多加点盐...");
}
}
// 测试类
public class Demo10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 创建抽象类,抽象类不能创建对象
// 假设抽象类让我们创建对象,里面的抽象方法没有方法体,无法执行.所以不让我们创建对象
// Employee e = new Employee();
// e.work();
// 3.创建子类
Manager m = new Manager();
m.work();
Cook c = new Cook("ap002", "库克", 1);
c.work();
}
}
此时的方法重写,是子类对父类抽象方法的完成实现,我们将这种方法重写的操作,也叫做实现方法。
1.3 抽象类的特征
抽象类的特征总结起来可以说是 有得有失
有得:抽象类得到了拥有抽象方法的能力。
有失:抽象类失去了创建对象的能力。
其他成员(构造方法,实例方法,静态方法等)抽象类都是具备的。
1.4 抽象类的细节
不需要背,只要当idea报错之后,知道如何修改即可。
关于抽象类的使用,以下为语法上要注意的细节,虽然条目较多,但若理解了抽象的本质,无需死记硬背。
- 抽象类不能创建对象,如果创建,编译无法通过而报错。只能创建其非抽象子类的对象。
理解:假设创建了抽象类的对象,调用抽象的方法,而抽象方法没有具体的方法体,没有意义。
- 抽象类中,可以有构造方法,是供子类创建对象时,初始化父类成员使用的。
理解:子类的构造方法中,有默认的super(),需要访问父类构造方法。
- 抽象类中,不一定包含抽象方法,但是有抽象方法的类必定是抽象类。
理解:未包含抽象方法的抽象类,目的就是不想让调用者创建该类对象,通常用于某些特殊的类结构设计。
- 抽象类的子类,必须重写抽象父类中所有的抽象方法,否则子类也必须定义成抽象类,编译无法通过而报错。
理解:假设不重写所有抽象方法,则类中可能包含抽象方法。那么创建对象后,调用抽象的方法,没有意义。
- 抽象类存在的意义是为了被子类继承。
理解:抽象类中已经实现的是模板中确定的成员,抽象类不确定如何实现的定义成抽象方法,交给具体的子类去实现。
1.5 抽象类存在的意义
抽象类存在的意义是为了被子类继承,否则抽象类将毫无意义。抽象类可以强制让子类,一定要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重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