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ring 事务机制回顾
Spring事务一个被讹传很广说法是:一个事务方法不应该调用另一个事务方法,否则将产生两个事务. 结果造成开发人员在设计事务方法时束手束脚,生怕一不小心就踩到地雷。
其实这是不认识Spring事务传播机制而造成的误解,Spring对事务控制的支持统一在TransactionDefinition类中描述,该类有以下 几个重要的接口方法:
除了事务的传播行为外,事务的其他特性Spring是借助底层资源的功能来完成的,Spring无非只充当个代理的角色。但是事务的传播行为却是Spring凭借自身的框架提供的功能 ;
Spring事务传播属性:
所谓事务传播行为就是多个事务方法相互调用时,事务如何在这些方法间传播。Spring支持以下7种事务传播行为
Spring事务传播属性:
1.propagation-required: 支持当前事务,如果有就加入当前事务中;如果当前方法没有事务,就新建一个事务;
2.propagation-supports: 支持当前事务,如果有就加入当前事务中;如果当前方法没有事务,就以非事务的方式执行;
3.propagation-mandatory: 支持当前事务,如果有就加入当前事务中;如果当前没有事务,就抛出异常;
4.propagation-requires_new: 新建事务,如果当前存在事务,就把当前事务挂起;如果当前方法没有事务,就新建事务;
5.propagation-not-supported: 以非事务方式执行,如果当前方法存在事务就挂起当前事务;如果当前方法不存在事务,就以非事务方式执行;
6.propagation-never: 以非事务方式执行,如果当前方法存在事务就抛出异常;如果当前方法不存在事务,就以非事务方式执行;
7.propagation-nested: 如果当前方法有事务,则在嵌套事务内执行;如果当前方法没有事务,则与required操作类似;
前六个策略类似于EJB CMT,第七个(PROPAGATION_NESTED)是Spring所提供的一个特殊变量。
它要求事务管理器或者使用JDBC 3.0 Savepoint API提供嵌套事务行为(如Spring的DataSourceTransactionManager)
在同一个类中,一个方法调用另外一个有注解(比如@Async,@Transational)的方法,注解是不会生效的
代码示例:
例子中,有两方法,一个有@Transational注解,一个没有。如果调用了有注解的addPerson()方法,会启动一个Transaction;如果调用updatePersonByPhoneNo(),因为它内部调用了有注解的addPerson(),如果你以为系统也会为它启动一个Transaction,那就错了,实际上是没有的
@Service public class PersonServiceImpl implements PersonService { @Autowired PersonDao personDao; @Override @Transactional public boolean addPerson(Person person) { boolean result = personDao.insertPerson(person)>0 ? true : false; return result; } @Override //@Transactional public boolean updatePersonByPhoneNo(Person person) { boolean result = personDao.updatePersonByPhoneNo(person)>0 ? true : false; addPerson(person); //测试同一个类中@Transactional是否起作用 return result; } }
原因:
spring 在扫描bean的时候会扫描方法上是否包含@Transactional注解,如果包含,spring会为这个bean动态地生成一个子类(即代理类,proxy),代理类是继承原来那个bean的。此时,当这个有注解的方法被调用的时候,实际上是由代理类来调用的,代理类在调用之前就会启动transaction。然而,如果这个有注解的方法是被同一个类中的其他方法调用的,那么该方法的调用并没有通过代理类,而是直接通过原来的那个bean,所以就不会启动transaction,我们看到的现象就是@Transactional注解无效。
为什么一个方法a()调用同一个类中另外一个方法b()的时候,b()不是通过代理类来调用的呢?可以看下面的例子(为了简化,用伪代码表示):
@Service class A{ @Transactinal method b(){...} method a(){ //标记1 b(); } } //Spring扫描注解后,创建了另外一个代理类,并为有注解的方法插入一个startTransaction()方法: class proxy$A{ A objectA = new A(); method b(){ //标记2 startTransaction(); objectA.b(); } method a(){ //标记3 objectA.a(); //由于a()没有注解,所以不会启动transaction,而是直接调用A的实例的a()方法 } }
当我们调用A的bean的a()方法的时候,也是被proxy$A拦截,执行proxy$A.a()(标记3),然而,由以上代码可知,这时候它调用的是objectA.a(),也就是由原来的bean来调用a()方法了,所以代码跑到了“标记1”。由此可见,“标记2”并没有被执行到,所以startTransaction()方法也没有运行。
解决的方法就简单了(两种):
- 把这两个方法分开到不同的类中;
- 把注解加到类名上面;
结论:
在一个Service内部,事务方法之间的嵌套调用,普通方法和事务方法之间的嵌套调用,都不会开启新的事务.
1. spring采用动态代理机制来实现事务控制,而动态代理最终都是要调用原始对象的,而原始对象在去调用方法时,是不会再触发代理了!
2. Spring的事务管理是通过AOP实现的,其AOP的实现对于非final类是通过cglib这种方式,即生成当前类的一个子类作为代理类,然后在调用其下的方法时,会判断这个方法有没有@Transactional注解,如果有的话,则通过动态代理实现事务管理(拦截方法调用,执行事务等切面)。当b()中调用a()时,发现b()上并没有@Transactional注解,所以整个AOP代理过程(事务管理)不会发生。
附 使用AOP 代理后的方法调用执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