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正在全国多家城市同时开展。这样的观点,正在逐渐形成共识: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坚持网络安全和网络发展同步推进,让互联网更好地造福人民。
网络之利如此多娇!这是e时代,网络与生活的深度融合让我们惊叹。吃饭,动动“饿了么”,美味送上门;穿衣,逛逛网店,衣服送到家;出行,滴滴一下,车随叫随到;旅游,可以让“去哪儿”帮助你;了解朋友们的最新状况,刷刷朋友圈……这些是很多人日常生活的缩影,网络与生活联系如此紧密,让人们不由得恋上了网络,低头族、手机控就是人们网络依赖程度的见证,一句话,网络已成为我们必不可少的生活工具,早已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它告诉我们两点信息,第一,网络是科技利剑,其利“我”要享用。网络是为人民所用的工具,我们每个人都有权利尽享网络之利,而且,维护网络安全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人民。这是关于网络的一切判断和手段的初衷和最终归宿,这个不能错。
如今,“互联网+”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与之相关的,还有网络强国战略,同时,我国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大家关注的网速问题也都在积极解决;更开放、价值更多元的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被打造,促进了交流互鉴;网络经济创新发展,促进了共同繁荣……这些都是网络带来的便利,对此,我们每个人都有权利说,网络之利“我”要享用,要充分利用,这是政府的公共服务,也是每个公民的权利。
另一方面,网络有安全风险,责任“我”要承担。实践证明,网络是有风险的,它是有安全隐患的,信息泄露、网络诈骗、黄赌毒泛滥、网络谣言、黑客攻击等网络安全事件让人民的人身安全、财产、声誉等受到侵害,甚至引发社会问题、危机国家安全,故而,不可小视。那么,谁是维护网络安全的责任人呢?依据拥有什么样的权利就该承担什么样的义务的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维护安全的责任“我”要承担。
如果“我”是个人,就要具备基本的安全防备技能,要有基本的安全维护意识,要有不做黑客、不破坏网络安全的责任;如果是企业,就要构建比较强大的防火墙,使用安全系数更高的网站、管理系统;如果“我”是政府,那么,我就要在筑牢好自身网络安全防线的同时,做好网络安全的宣传工作,做好网络安全事件的执法、立法等工作……总而言之,网络安全,“我”的责任。
一言蔽之,网络之利“我”要享,安全责任“我”要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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