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来
- 随着继承层次中一个个新子类的定义,类变得越来越具体.,而父类更一般更通用.类的设计应保证父类和子类能够共享特征.有时将类设计的非常抽象,以至于他没有具体的实例,这种类称为抽象类.
- 我们可以声明一些图形类,如三角形,正方形,这些类有共同的特征,如求面积,求方法.这些共同的方法应抽取到父类中.但这些方法在父类中又无法给出具体的实现,而应该交给子类去实现具体的功能.父类在声明这些方法时,就只有方法签名,没有方法体,我们把没有方法体的方法称为抽象方法.(有抽象方法的类一定是抽象类)
2.格式
(1). 抽象类与抽象方法
abstract class Animal{ public abstract void eat(); //没有方法体 } }
(2). 子类对抽象方法的实现.
class Dog extends Animal{ public void eat{ //重写或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 System.out.println("Dog is eating"); } } class Cat extends Animal { public void eat() { System.out.println("Cat is eating"); }
3.abstract修饰类
- abstract修饰的类被称为抽象类
- 抽象类不能实例化,即不能new创造对象.
- 抽象类中是包含构造器的,因为子类对象实例化时,会直接或间接的调用父类的构造器,从而父类的属性和方法被加载到内存中,供子类调用.
- 抽象类可以没有抽象方法.但有抽象方法的类,一定是抽象类.
4.abstract修饰方法
- abstract修饰的方法即为抽象方法.
- 抽象方法只有方法声明,没有方法体.
- 抽象方法的功能是确定的(如eat方法),通过方法的声明确定.只是不知道如何实现(无方法体).
- 子类必须重写父类的所有抽象方法之后,才能够实例化,否则仍是抽象类.
5.abstract不能修饰的结构
- 属性
- 构造器
- 代码块
6.abstract不能与哪些关键字共用
(1). private方法 : 私有方法不能被重写.
(2). static方法 : 抽象类内抽象方法的功能由子类重写的方法实现,自身没有方法体,避免静态方法使用类进行调用.
(3). final方法 : final修饰的方法不能被重写.
(4). final修饰的类 : final修饰的类不能被继承.